「我老公不同意收養花花。」她說。
尹春曉杭州歸來,一直在和福利院聯繫,甚至每天晚上都和花花通半小時電話。
「花花每天都要跟我強調,她吃得不多,最近也不愛哭了,還學會了自己洗衣服。她說眼睛停藥之後開始好轉,能看見亮光,晚上也敢自己一個人睡。」
尹春曉低著頭,像自言自語:「我忘不了她那雙眼睛。」
程音:「但你要想收養她,得先離婚。」
「對。」
「離婚就意味著放棄一切,你的大house,兩個保姆,澳白項鍊,寶石耳環,漂亮衣服。」
「對。」
「你堅持在這裡打雜,賺□□千一個月的破工資,難道不是在為離開做準備?」
尹春曉既然來找程音聊,當然知道她是好的聊天對象,聰慧、通透,一眼看穿事情的本質。
有人生來便有這等天賦,是為慧根。
但醫者從來難自醫。
「勸別人挺擅長,你自己呢,」尹春曉斜眼,「打算怎麼選?」
「什麼?」程音企圖裝傻。
「如果選這位,踏踏實實,本本分分,將來不會大富大貴,但能正常過日子到老。」她用下巴指了指雛菊,而後又看了眼樓上。
「選18樓那位,物質上不會虧待你,名分麼估計沒有。退一萬步,你本事了得,真嫁入了豪門,箇中滋味……」尹春曉笑意涼薄,「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你得拿東西換。」
程音輕撫雛菊細碎的花瓣,沒有說話,但她在聽。
「感情這種東西,靠不住,說沒就沒了。真考慮結婚對象,你得想想,能給對方什麼,自己配不配。」尹春曉從無名指上摘下翡翠戒指,對著燈光欣賞片刻。
「萬把塊錢工資,單親帶個孩子,沒房沒車,在北京是不是挺難活的?」她問。
「還行,」程音道,「比你現在的條件當然差得遠,但不至於活不下去。有個收入穩定的工作,比大多數人已經好很多了。」
尹春曉點頭,沒忍住勸了一句:「你現在這狀態,真挺好的,而且會越來越好。所以,如無必要,最好別結婚。」
程音:……
道理她都懂,問題是,現在她確有這個必要。
雖說辦法總比困難多,但這個困難如果好克服,程音也不會一直拖到今天。
陳嘉棋的提醒句句在理,婚姻不是兒戲,而是一種法律行為——舉個最簡單的例子,如果對方身負巨額債務,一紙證書就能把她變成債務共有人。
不知根底的,還真不敢隨便扯上關係。
雛菊清雅,插進水瓶,十天半個月都不會枯萎,是非常適合居家的一款鮮切花。
程音在想,也許她確實應該試試,也許她真喜歡雛菊也說不定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