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都給警察說過了,張鳳美被殺的那天晚上我在醫院的病房裡陪我老婆。她也可以給我做證。可真正的兇手一直沒抓到,我身上就一直都是有嫌疑的。
游佳去舉報我以後,我被叫到刑警隊,在那被審問了整整一天一夜。從局子裡出來以後我就下定決心,這個女兒我不要了。我的心底甚至有了一種很奇怪,甚至可以說是很扭曲的想法,我覺得如果她瘋了就好了,那我就可以把她送到瘋人院裡給關起來。眼不見心不煩。別人花大錢送孩子去那個私立學校都是希望孩子能改好能迷途知返,我已經完全沒有那方面的奢望了。我就想找個看不見的地方把她送走,讓我能清清淨淨地過日子。反正我的前途,事業,生活,已經全都讓她給毀了。都說上輩子父母欠了孩子,這輩子孩子就是來討債的。那我覺得我也已經還得夠夠的了。」
「游佳去的這個私立學校叫什麼?在哪裡?」
「是一個在奇風山的學校,叫『白馬書齋』。」
「那她去了多久?」
「送她去的時候她剛剛過十六歲的生日,她在那裡斷斷續續的,待了兩年半。」
「斷斷續續?你的意思是她還回來過?」
「是的,她去白馬書齋不到一年,我妻子病危,她求我讓游佳回來見見她,我同意了,去學校里把游佳接了回來。她回來待了一個星期,她媽媽就去世了。辦完喪事以後,我又把她送了回去。她對我比以前更加的冷淡,基本上一句話都不跟我說,也不與我有任何眼神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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