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氏嘆了口氣,沒法再勸了。
兩人有一搭沒一搭說著話,就在這時,大門被人拍響。
洪氏和陳氏不想回答,孩子們還得睡著,放人進來,還不得把他們全吵醒了。
「大嫂,二嫂,給我開門。」
是老三的聲音,洪氏立刻起身去開門。
陸時秋把空板車往院子裡拖。
洪氏驚訝起來,「馬老二呢?」
也就走了兩個時辰,應該還沒到縣城吧?
陸時秋走了一路,身上熱得全是汗,他抹了把額頭上的汗珠,「半道上遇到上回抓我的那些捕快,我就把人交給他們了。他們說先去處理別村案子,晌午再過來。」
洪氏看著老三脫下外頭那件厚棉襖回了屋,扭頭沖陳氏道,「你說官府來了,這事咋解決?」
陳氏想了想,「我出嫁前,咱們村有戶人家也抓過小偷。那家人報了官,捕快判那小偷賠銀錢給那家人。」
「都上門偷東西了,家裡還能有錢賠嗎?」
「沒有,後來那小偷被打四十大板。那戶人家好像還倒搭銀子給那些捕快。後來村里再也沒人肯報官了。」
不僅沒得到賠償,自己倒是出了血。這是犯到誰頭上都得嘔。
「也不知新縣令咋判?聽說他可狠了。」
洪氏頭也很好奇。
上回老三參與搶劫,那個行腳商認識他們家,主動說只要賠雙倍銀錢,就不告他。
他公爹這才給了錢。
看來官府的人還是參照苦主的意願為主的。
到了晌午,捕快果然來了,陳氏和於娘子都錄了口供。兩人也成為主告方。
根據馬老二所言,他想壞這戶女主人的名聲。但是裡面住著兩個女人,所以兩人都是主告。
念及兩人都是女子,不適合到縣衙拋頭露面,捕頭還特地找來了狀師,給兩人寫狀子。
審案時,就不用兩人出面。
但是走的時候,捕頭居然要把於婆子也帶走,於婆子的兩個兒媳都驚訝起來,「你們這是做什麼?憑什麼要抓走我婆婆?」
捕頭表情嚴肅,卻是耐心十足,「據馬老二交待,他是受你婆婆主使。案照律法,她壞人名節當判牢獄之刑。」
這話把眾人都唬了一跳。竟會這麼嚴重?
不等大家再問,捕頭已經帶著人走了。
於家兒媳這下子是真的慌了,婆婆這麼被帶走,等她們男人回來,還不得把她們打死。
這兩人開始跪下來求於娘子,「大嫂,咱娘可是你的婆婆,你不能這麼做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