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會兒才反應過來。這得多傻。陸時春給她拿了雙筷子,安慰她,「算了,這事已經這樣了。」
洪氏小心翼翼道,「你說我能不能跟咱爹說,回去把宏一帶過來?」
陸時春無奈了,反問她,「你知道回家的路嗎?」
洪氏還真不知道,她咬了咬牙,「我可以到縣城坐牛車回去,這邊離縣城很近的。」
陸時春扒飯,「咱們剛來,你就要回去,咱爹肯定不同意,而且回去一趟,光路費就得花十二文。回來還得二十四文,里外里三十六文,掙錢那麼容易吶?」
這也不行,那也不行。洪氏氣得趴在床上哭起來。
陸時春也沒安慰她,低頭扒飯。
相比洪氏,陸時秋可以說是心情正好。
干雜耍終究不是成久之道,剛開始一天還能掙四五百文,到後來,一天連一百文都掙不到。
當他抽到「金舌頭」的金手指,他就在想怎麼用這東西掙錢了。
年前下了那趟館子,五個人花了八百四十文。簡直就是暴利。也讓他下定決心,一定要做吃食掙大錢,就像夜市上那個賣糖炒板栗的漢子一樣。
等家裡人都去打短工,陸時秋就去鎮上一趟,把爆炒蛤蜊所需的材料全部找齊了。
然後在家試著炒。炒完一鍋,他才發現,炒菜不是他想得那麼容易的。
一道菜的味道,不僅只取決於材料本身,放調料的順序和份量,以及火候的大小也至關重要。
一連炒了十來天,家裡人一天三頓都是爆炒蛤蜊,吃得家裡人的舌頭都長出燎泡了,他才終於把方子複製出來。
這也得虧這方子本身並不複雜。最關鍵的一點是去腥和用大火。
他甚至還無師自通,改良了方子。比他在顧家飯館吃的還要好那麼一點點。
等家裡人都滿意,陸時秋就琢磨進城賣蛤蜊了。
他用自己的積蓄在縣城租了一間房子。房主個老太太,還有個寡婦兒媳和五歲大的小孫子。三人相依為命,只能靠收租子生活。
陸時秋租的房子是他們家新蓋的茅草房。地方不大,勉強夠住。
1111不明顯他為什麼要做顧家飯館的招牌菜,【你就不怕縣太爺知道了會拿你開刀?】
古代官員的權力還是很高的。顧家飯館是縣太爺家開的,宿主完全是在擼老虎鬚啊。
陸時秋卻有自己的理由,「你不是說咱這縣太爺好名聲嗎?像這樣的人一般都會明著來。那些奸商就不一樣了,多半是用陰招。」
1111覺得宿主這是傻了,【縣太爺好名聲,那也不是你能欺負的。你咋想的呀?】
陸時秋想得也挺開,「我先掙上一兩個月,等他們發現這事,大不了,我還帶二丫賣藝去。」
1111:【你高興就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