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過晚飯,沈恪非常自覺地收拾了碗筷,要去洗碗。
林簡阻攔不夠及時,等反應過來時,他已經站在了水池前,開水擠洗滌劑了。
沈恪個子太高,廚房的小水池高度顯然不夠,所以整個過程,他都保持著微微躬身探腰的姿勢,儘量避免水花濺到料理台上。
然而即便是旁人做起來略顯憋屈的姿態,換到他這裡,一樣顯得從容又疏懶。
林簡就站在離廚房門口不遠的位置上,從這個角度看過去,恰好能看見沈恪長身玉立的身影和側臉的輪廓。
想當年,可以稱得上一句「五穀不分四體不勤」,甚至連洗碗機都沒怎麼用過的人,現在竟然會站在小廚房裡,手動刷碗了。
這大概就是人們口中常說的「時間改變一切」吧。
林簡無聲地盯了片刻,收斂眸光,默默舒了口氣。
那就這樣吧。
這樣也很好。
雖然重逢難以預料且不在計劃內,但……總歸又讓他見到了這個人。
而且在經歷了五年前那段撕扯劇痛的過往後,他們此時還能一如曾經那樣,平和地相處於同一屋檐下,點滴細節處,還能流露出彼時溫馨默契的剪影,沈恪待他也一如從前般真切親近,對於林簡而言,已經是可望而不可求的結果了。
哪怕……他依舊只當他是家人,也無妨。
那他就妥帖地維持著這份「家人」的人設。
所以多餘的話,再多的心跡,就無論如何不能再表現出來,哪怕只是一點。
他不想再如五年前那樣,看見那個人獨自困頓悵然的神情了。
那麼,他的那些盤根繁複又綿延難斷的情感,最好妥帖收斂,悉心藏好,不在他面前泄露分毫。
想一個人,喜歡一個人,愛一個人,都是他自己的事。
都與沈恪無關。
第五十四章
清晨, 整個園區還沉浸在一片安靜寂然之中。
園區內運動公園的塑膠跑道中,一抹修長高挑的身影迎著晨曦薄霧,不緊不慢地跑了過來。
旁邊還跟著一隻皮毛幽亮的邊牧。
林簡穿一條黑色運動褲, 純白色的棉質T恤,塑膠跑道跑完一圈並不長。第五次經過健身器材區的時候, 林簡稍稍放慢了腳步,回頭瞥了一眼老大爺散步似的狗兒子:「嘖,別偷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