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景公時,司馬穰苴臨危受命,起於閭伍之中,加於大夫之上,當此士卒未附、百姓不信、人微權輕之際,斬莊賈、殺公僕,以徇三軍。三軍將士,無不振栗驚惕,如臂指使。
當日,郗歸再三強調,軍隊務必紀律嚴明,做到金鼓齊鳴,令行禁止,否則便無異於山野匪徒、散兵游勇,更遑論上陣殺伐。
那時何沖還自傲地想,自己作為世代從軍的北府後人,家中叔伯個個上過戰場,怎會不知道軍令如山的重要性呢?
可短短几月過去,他竟然當著萬餘人的面,因為不守軍規而受到郗歸詰責。
何沖滿心羞慚,面色漲得通紅,一句話都說不出來。
高權也跪伏在何沖身側,等候郗歸發落。
郗歸看向諸葛談、劉道等人:「『不教而殺謂之虐,不戒視成謂之暴,慢令致期謂之賊3。』我早就有這樣的擔心,所以甫一接手軍隊,便令劉堅定好規矩,又親自訓誡爾等,言明軍令如山,不阿一人。如今這般,究竟是誰的過錯?你們倒是說說,該怎麼懲罰?」
何沖不等諸葛談等人回答,便當先開口說道:「卑職違反軍紀,實在無可辯駁,請女郎按軍規處置,杖責八十,罰祿三月,降職一等。」
此話一出,其余幾人均變了臉色。
郗歸看在眼裡,不待他們開口,便冷笑一聲,做了決定:「何沖、高權,知法犯法,大違軍紀,念你二人系初犯,且未造成大的損害,便杖責八十,罰俸一月。你二人可服氣?」
二人齊齊開口:「卑職心服口服。」
「至於你們幾個。」郗歸將目光移向諸葛談等人,「按照軍規,爾等皆犯了失察之責,視為瀆職,杖責四十,爾等可服氣?」
「卑職甘願受罰。」
「起來吧。」郗歸收回目光,示意何沖、高權起身,「為免耽擱軍中事務,自今日起,爾等輪流受罰,每十日杖責一人。全軍上下,每旬加兩節軍規課,好好地學一學規矩。」
「是。」諸將拱手應答。
郗歸看向不遠處獵獵的軍旗,冷然開口道:「這世上有的是比投身戎旅輕鬆的活計干,我今兒把話放在這裡,整個北府軍的將士,有一個算一個,若是受不了軍營的辛苦,儘管站出來跟我說,自會有人安排他們去墾荒,去打鐵,去砍柴,去燒飯,免得留在校場之內,平白損毀我北府將士的軍心士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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