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縣令是個飽讀詩書的讀書人,同時也是個不曉得民間疾苦的世家庶子。
他聽聞此事,頓時震怒不已,痛斥道:「賊寇害人,原系常理;母子相殘,逆天違道!」1
言語之間,竟是將老婦人之女遺棄嬰孩之事,看作比殺人越貨更加嚴重的大罪。
縣令如此重視,底下人自然卯足了勁查案。
沒過多久,縣衙就查明遺棄嬰孩之事,乃是老婦人的女兒所為。
縣令向來自詡善治,孰料轄區內竟出了這般醜事,氣怒之下,竟判了老婦人之女絞刑。
郗歸聽到這裡,不由倒吸一口涼氣:「何至於此?」
郗聲疲憊地說道:「是啊,何至於此。這兩年年景不好,那女子自己都依靠娘家過活,如何還能再養得起一個病弱的嬰孩?縱是犯了遺棄之罪,也不該丟了性命。」
第90章 罪女
「未知身死處, 何能兩相完。」郗聲喃喃念出王粲的《七哀詩》,不覺悲上心頭,「那婦人錯不至此,可孝悌人倫乃是天下至道, 她所作所為, 究竟有傷教化, 縣令雖判得重了些,卻也不能說錯。我既不能讓治下百姓過上好日子, 又不能料理清楚官司, 枉為徐州刺史。」
「不!」郗歸突然出聲, 打斷了郗聲的自責,「那縣令判得本就不對!嬰孩生來便有父母,那孩子並非其母一人孕育, 那縣令何以竟判了母親死刑, 而對那個對親生女兒置之不理的不義之人不管不顧?」
「遺棄嬰孩的決定, 畢竟是那母親所做。」郗聲愣了一瞬,下意識地答道。
「可在此之前, 那為人生父者, 卻先做出了棄養的行為!」
郗聲沒有說話, 郗歸接著說道:「再者說,那女子實在無力撫養嬰孩,才做出了遺棄之舉,內心定然也是盼著孩子能被收養的。如若不然,鄉野田間, 有多少能夠殺死嬰孩的機會?就算那孩子在家生生餓死, 也不會有人上門問罪。她不過是因為心軟,不捨得孩子白白餓死, 所以才行了十多里路,將孩子送去了縣城。卻沒想到,就是這一點小小的不忍,竟成了她自己的催命符。」
郗聲不得不承認,郗歸這話說得有理。
越是生計艱難的時候,鄉間便越容易發生溺殺女嬰之舉,那縣令對這女子施以絞刑,未嘗沒有震懾全境的心思。
只是可憐那女子,並非大奸大惡之人,卻糊裡糊塗地撞到了槍口上。
室中一片凝滯,好半晌,郗聲才開口說道:「這兩年災害頻繁,百姓們的日子都不好過。好在今年地動之後,再沒有旁的異常天象,應該不會再出現像這樣的事情了。」
郗歸看著郗歸滿面的愁容,輕輕嘆了口氣,也順著話茬說道:「正是如此。前些日子您去郊縣督察今年的農桑進展,我也翻看了田冊和舊志,心裡生了幾個想法,不知道可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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