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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安月下,崇仁坊,民宅門縫吱呀一聲打開。
衛晚嵐穿得是件尋常的白衣,很素淨,小臉白白的,剛租下的民宅,名字寫得不是他的,房主是個老太太,老太太只租給他整套民宅的其中幾間。
他長得顯小,也確實小,老太太就把衛晩嵐當小孩:「小郎君儂自己住啊?住兩個月?」
籬笆院牆外面,爍動著火把,此時跑步行進過去一隊官軍。火苗被夜風撕扯成扭曲的形狀,衛晚嵐咳了幾咳,嗆得很:「住兩個月。」
兩月以後他若不死,系統的一年之期便等於作廢。
屆時衛晚嵐再想辦法用九龍鏡跟壞系統溝通,他也有說辭,系統不得延長懲罰時間,給用戶製造心理壓力,這不合邏輯。
邏輯怪系統肯定沒話說。
外頭的官軍邊跑邊喊:
「找得是十七八歲的少年,眼睛很大,皮膚皎白,愛吃酸,不能聞煙氣!」
「畫像已分發至各個分隊,務必仔細找尋!」
房東老太太立刻凝了眼衛晚嵐,眼睛裡閃過警惕。
幸好衛晚嵐離宮前吃過止吐藥,強忍住那一口飄散來的燃料味,沒吐出來。
他知道是攝政王已經發現他逃跑了。
覆水難收,他不敢想蘇靖之現在的狀態,話題轉得很快:「其實是在下給妹妹租的。舍妹跟家裡鬧出些矛盾,她只能依靠我,幫她在外躲一段時間。」
王爺,對不起啦,你要找少年,朕只能變成少女。
這個年紀的小姑娘跟家裡鬧矛盾,必是情事。
老太太不方便再問,衛晚嵐就再主動描述他的「妹妹」有多痴情苦命,使得老太太信了能有七八分。
衛晚嵐看時候差不多了拱手:「多謝婆婆,我也有俗務在身,在下就將舍妹託付給您了。」
「郎君客氣。」
衛晚嵐變成了晚晚小姑娘。
晚晚小姑娘住在崇仁坊,這是這輩子第一次自己住,兩名暗衛各自被衛晩嵐發給了活動資金,只在附近守備,不得與他溝通,不得離開原地,最大程度減少存在感,保護他的性命。
租得房子裡面什麼都有,他有錢,吃穿用度自不必愁,房間內部另闢了塊牆壁專門畫「正」字,只要寫夠了十二個「正」,如果不死,他就回去。
晚晚小姑娘深居簡出。
平時就在家裡面做廣播體操,看話本子,養了兩條小金魚,金魚是跟老太太的孫子換的,用兩塊糖換兩條魚。
這十幾天過得很平靜,他在牆上畫了三個正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