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我抬头看了看,转动着车轮,汽车对准灌木丛撞了过去。
第三颗子弹出膛了。打在了什么金属上,可能是汽车散热器的前栅上,发出喀——嘭的响声。我偷偷瞄了一眼雷切尔,看看她怎么样了:她的头垂着,一只手捂住脑袋的一侧,鲜血从指缝里浸出来。我的心为之一沉,但脚还是踏在踏板上。我的头前后左右乱晃着,好像这样可以使枪手瞄不准目标。
我的汽车前灯把那片灌木丛照得一片雪亮。
我看到了法兰绒。
我不知是怎么了。我以前说过理智是条细绳,而我的已经绷断了。在那种情况下,我变得平静。而这次,我的体内交织着愤怒与恐惧,我把油门踩得更狠了,几乎要踩掉车底。我听到一声鬼哭狼嚎般的惊叫,那个穿法兰绒的男人试图蹦到右面。
但我早有所料。
我转过方向盘对准他,好像我们在玩碰碰车似的。一下子撞了过去,随着一声沉闷的重击,我听到一声尖叫。灌木被卷进了汽车保险杠。我四下寻找那个穿法兰绒的男人。踪影皆无。我把手放到车门把手上,打算开门去追他,这时雷切尔说,:“不要!”
我住手了。她还活着。
她伸出手来,把车倒回去。“回去!”
我言听计从。我不知道我都想了些什么。那个男人带着武器,而我手无寸铁。尽管把他撞了,但我搞不清他是死了,伤了,还是怎么了。
我在倒车,这时我留意到黑暗的郊区街道现在灯火通明。在达比大街上,枪声和车轮的吱嘎声可不是一般的噪音。人们都被惊醒了,开了灯,并拨通911电话。
雷切尔坐起来。我心里顿时为之一宽。她一只手拿着把枪,另一手还在捂着伤口。“打中我耳朵了,”她说,我的思维再次以非常滑稽的方式运转起来,我已经在筹划如何修补她的伤口。
“那边!”她大声喊着。
我转过去。那个穿法兰绒的男人正一瘸一拐地沿着车道行走。调转方向盘,把车灯对准他的方向。他消失在后面了,我看着雷切尔。
“倒车,”她说。“不能肯定就他一个人。”
我按她的话办了。“那现在干什么?”
雷切尔掏出枪,没有捂伤口的那只手放在车门把手上。“你在这儿。”
“你疯啦?”
“你不断加大油门,向前稍挪一点点。让他们认为我们还在车里。我偷偷地摸过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