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对一个正要和同伴一道离开的熟客道:“萨姆,我也不想同他翻脸的,他又不是不给钱,只是这几天他也太离谱了,我都搞不懂他究竟是怎么了。以前他从来没这么过火过,虽然大多数晚上都泡在这儿——”
萨姆说:“大多数晚上他都泡在酒杯里,翻来覆去像是个摇摇球,就像顺口溜里说的:扔块砖头,打碎玻璃,掏上一把,立马溜走——”
旁边的同伴笑了:“溜走?好像顺口溜不是这么说的吧?”
“你还别说,还真像呢。他只要一出家门——立马就钻酒馆。当然,都是来猪哨这里。而且我还没真见过他缺钱花,从没有。
两人边下台阶边议论。
“我倒是觉得——他像是在怕什么。”
“他不就是那个撞死了一对母女的畜生吗?”
“是啊。死的那个年轻母亲,她父亲,叫埃文斯——是本地的警察——他亲眼目睹了车祸过程。但他还是作证说——肇事者车开得不快……诸如此类的。其实他完全可以说杰里克斯车开得很快嘛——可他没有。当时他站在法庭上那么一说——我简直都不敢相信我的耳朵——”
大家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开得不快?”
“不啊,探长,一点都不快。”
这次,是另一位探长视事。
“不能啊,该是开得很快吧?只有猛地一撞,才会……”
说着,他挥手指向路中央的一片疮痍。“喏,人都死了。”
萨姆则说得很诚恳:“是他自己的错,我们都看见了,我跟吉姆站在这头,正走下台阶。他喝得烂醉如泥,我当时还跟吉姆说呢——‘看他醉的’。”
吉姆附和道:“他在马路中间摇来晃去,躲都躲不过。”
“什么意思?——躲都躲不开?”
吉姆答:“照我说,他在那儿晃来晃去,绕都没法绕开,就是被撞也是活该。事情就是这样,有什么说不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