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雖然心細,但全是因著愛護她,但本質還是全然的男子氣概。從前在戰場上,身上臉上留了疤,他都毫不在意。
他本來便對裝扮自己的事情毫不上心,對於自身皮囊的修飾更是完全沒有概念,不去老托那裡敲定衣服的細節也是確實是因為沒有時間。
於是程征認真解釋,道:“我聽人家說,婚禮上要有最美的新娘子,何曾說過要有一個精心打扮的新郎。阿寶,你不用管我的,只要事事合你的心意,我就開心。”
他雖然這樣說,但林念也不能真的不管他了。因此林念在程征沒空的時候總是一個人去老托那裡敲定兩人禮服的細節。
法國裁縫老托有著歐洲南部人民獨有的熱情,像地中海夏天的陽光。
林念也沒什麼朋友,唯一稱得上好朋友的秦燕蓀去了江西久久未歸,一來二去,林念倒是和老托相談甚歡。
林念每每來看老托,都很客氣,要帶一些小點心過來。
這次她帶的是栗子奶油杯。
這是她最愛吃的甜點之一。
她還記得那次的刺殺,她中槍前的最後一句話就是要去買一杯栗子奶油做宵夜。
那時候的事想起來,竟恍如隔世。
老托這時也坐下來,和她一起拿著小銀調羹一勺一勺挖著淡褐色的摜奶油。
林念近來愈發嗜甜,甜甜的栗泥與摜奶油組成的“小山峰”,柔軟香甜,很是可口。
她只是吃下去,也不見長胖。
吃著吃著,老托把小調羹擱在骨瓷碟子裡,銀器與瓷碰撞發出極清脆的一聲響。老托目光看向了很遠的地方。
他聲音發澀,“它讓我想起來我家鄉的另一道甜品,味道很像。”
“是mont-blanc嗎?”林念問。
mont-blanc以阿爾卑斯山的勃朗峰命名,外型就是照著勃朗峰的樣子去做的,也是小山的形狀,譯作中文即“蒙布朗”。
林念從前在北平的時候,東交民巷那邊全是洋人開的館子,她因為身份的掩護而出入其中,對甜品也有所了解。
老托見林念竟然知道,不由又驚又喜,像是找到了很久不見的老知音。
他大聲接道:“對,對!mont-blanc上面的栗子奶油通常是褐色的,不是這樣淡淡的,是秋冬時勃朗峰山頂的樹木枯萎之後呈現的那種顏色。下面的底是Dacquoise,栗子奶油一圈圈盤起來,撒上綿白糖粉,真是……”
Dacquoise是一種法式的圓形杏仁蛋白餅。
它長得很像被壓扁的蛋糕,但外殼是堅硬酥脆的﹐內部則是柔軟濕潤的﹔吃的時候﹐焦糖化的杏仁香氣會在口中擴散。
如果再加上栗子奶油,配上一杯紅茶或牛奶,就是很好的下午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