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勸解的工作人員撓了撓臉,不管是因為什麼方法,反正又調解一對要來離婚的。
剛對上陳今的眼睛,陳今就笑道:「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樁婚。我懂。嘿嘿。」
工作人員也呵呵笑了兩聲應和。
「三號,三號還要不要登記了?」
「要啊要啊!」陳今拉上沈百川,「快走快走。」
「你看還是得我出嘴吧?今天是個好日子,可不能和那兩癲公癲婆湊一起辦事。他們但凡要點臉,今天都不會再來。」
沈百川自愧不如,道:「我剛剛沒想到這個問題。」
「哈哈,你今天不會是高興過頭,樂傻了吧?」
「是。」沈百川十分痛快地承認了。
真的是樂傻了,拿筆填信息的時候,差點在要寫名字那一欄里寫上陳今的名字。
從今早出門開始,他就是被陳今帶著跑的,說去哪就去哪,說做什麼就做什麼,腦子跟被人盜了一樣,空空如也。
還好被辦事人員的碎碎叨給撈回了神,「你們也真是,結婚這麼大的事情,不比看熱鬧重要?熱鬧什麼時候不能看?」
陳今小聲地反駁了句,「今天這場熱鬧不一樣,不看的話,我們今晚睡不著覺。」
沈百川想反駁陳今,但又閉上了嘴。他想說他不會睡不著,但要是陳今睡不著,估計也不會讓他睡得著。
總而言之,這場熱鬧,就是得看。
「對,這場熱鬧不看,我們都睡不著。」
辦事員:「......」
從民政局出來的時候,一人手裡一個紅本本。
「第一次結婚沒經驗,都不知道可以在外頭的照相館拍照。」
陳今也是拍完照出來才知道,別人是在外頭拍了照帶過來的,不像他們是在民政局裡拍的。
為了拍得好看點,沈百川想給拍照的工作人員塞紅包,但人家沒收,最後也還是給他們好好拍了,還說這是他拍得最有水準的一張照片。
陳今覺得,主要還是她和沈百川長得好看,上鏡,不然哪能拍得這麼好看啊!老天爺來了都拍不出來啊!
陳今看著裡頭照片上的自己和沈百川,有種終於塵埃落定的踏實感。
沈百川想的思緒就多了,他和她從法律意義上是一家人了。
滿腔的情緒快要噴涌而出時,忽然聽到陳今輕呼一口氣,道:「以後不用當女流氓了。」
她的關注點就這個?
當然不止這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