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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光回覆:

謝謝你。

凌晨兩點,當這個漫長的故事講完,房門被敲響,張文華最後望一眼闌珊的城市燈火,打開門,朝站在門外的袁警官伸出手腕。

(正文完)

後記

在豆閱寫了長長短短十幾個故事,沒有一次出紙書,始終不太甘心,所以寫這個故事時在行文節奏、技巧運用、懸念設計上進行了很大調整,創作過程中作者比較滿意,寫完卻又有些後怕——這樣的主人公是不是會觸碰到某種出版忌諱?

不過既然故事已經寫完,也無所謂了,就像責編跟我說,「創作者還是要寫內心最想寫的故事,因為一定有一個聲音在召喚你。」

寫一個自己喜歡的故事,有平台可以發出來跟讀者分享,有人追讀,或許才應該是一個創作者最大的追求。

連載過程中,得到了很多讀者朋友的反饋,生活中的朋友也在認認真真地看,私下裡跟我探討,那些認識了十幾年、早已不再看小說的讀者重新開始看書,並且想盡辦法幫我拉票……這些都是對這個故事最大的肯定。

在所有評論中,爭論最多的就是張文華這個人物,所以寫這篇《後記》簡單聊一聊,絕非洗白,絕非解釋,只是談談創作感受。

張文華的罪惡是從十年前掩埋李萱源的「屍體」開始的,短短几分鐘做出的決定,成了他一生的夢魘,也成為最終給他行刑的絞繩。

他當時其實有更好的選擇,趕緊求救,事後證明李萱源在被掩埋的情況下依然沒死,如果他去求救,會有很大機率平安無事,這件事僅僅是一次意外,他雖有過失,卻不算犯罪。

但當時張文華選擇了把李萱源埋起來,假裝什麼都沒發生。他做出錯誤選擇是因為恐懼,恐懼的僅僅是辜負母親的愛。

他能明顯感受到母親愛他,母親把自己對生活的全部希望寄托在他身上,把他當成自己生命的延續,去彌補自己人生的不如意,他也愛母親,體諒母親的含辛茹苦,不想讓母親的生命再有任何遺憾,可作為一個獨立的人,成為自己才是本能,因此兩種愛成了不可調和的衝突,如一把枷鎖的兩邊,扣在張文華脖子上,讓張文華窒息,讓他遲遲找不到和解的辦法,讓他始終帶有負罪感活在深深的矛盾中。

這種情況下,母親越是展現出對張文華的愛,張文華的負罪感便越加沉重,面對害死一個人的彌天大錯時,他覺得一旦公之於眾母親一生的驕傲就毀了,他不害怕母親的責怪或者打罵,也沒去想要承擔怎樣的法律後果,但母親只是一個失望的眼神他可能就會被負罪感殺死,所以出於求生的潛意識,他最終選擇掩蓋這個錯誤。

他的第二次自救機會是在接到碎光的電子郵件之後,如果他足夠成熟,主動自首,坦白罪行,也不至於受到太嚴厲的懲罰,何況李萱源沒死,但他還是選擇了繼續隱瞞,因為他不想失去夏杉杉。

很多評論覺得夏杉杉的性格太完美,有點想當然,其實不然,現實生活中不是沒有這樣美好的女孩,這樣的女孩出現在任何一個男孩的生命里,都是命運的饋贈。

張文華明白這是一種饋贈,不光是愛情,還是一直以來缺失的被肯定與理解,跟夏杉杉在一起是他第一次品嘗到真正被愛的感覺,然而,這被愛的感覺越是美好,張文華就越患得患失,越想隱瞞不堪的過往讓自己配得上她,他所有的努力都是為了讓她永遠留在他身邊。

就像張文華在考慮向夏杉杉求婚時,從未權衡夏杉杉能給他帶來什麼,全都是自己能給予夏杉杉什麼。

他愛杉杉,杉杉是他的全部,可惜就在這愛情即將以婚姻的形式變成永恆時,碎光出現了,他忐忑不安,無比狼狽,越是這樣,他孤獨的靈魂就越渴望與夏杉杉相擁,所以只好選擇繼續隱瞞,一錯再錯。

其實張文華還是不夠理解夏杉杉的愛,如果他跟夏杉杉說了真實情況,以夏杉杉的理智,一定會說服他去自首,說不定也會等他接受懲罰,可張文華不敢賭,在他的世界觀里,母愛都是有條件的,有代價的,何況是男女之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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