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去!」
楊蘭不悅地皺起眉毛:「林科長親自和我說的,人家難得記得你還給面子,你怎麼回事。」
陳茉一直認為自己現在形成的奇怪人格,林鳳君是占了一部分原因的。
她小時候的性格和現在截然不同,只喜歡關在房間裡面看書,社恐到難以置信的地步,幾乎和誰都不敢說話,不管是老師還是同學,又或者賣氣球的阿姨,是個內向且害羞的膽小鬼。
她跳級入班,作為轉學生和林鳳君當了同學,年紀小,又寡言,上了好幾個月的學了,沒有交到任何朋友。
體育課的時候女生們分成一小團一小團的在一起玩,並沒有刻意排外,只要活潑膽大,說一句「帶我一個」,就可以愉快的加入。
但是陳茉說不了,她不敢跟人搭話。
她一個人上學放學,總是特別羨慕地看著別人。
林鳳君是女生裡面的頭兒,性格特別有感染力,跟她在一起玩的小朋友是最多的,因為有一次體育課有人拉肚子沒來,林鳳君注意到了落單的陳茉,就招呼說:「來,帶你,你跳皮筋嗎?」
陳茉趕緊點點頭。
就這樣成為了朋友,或者叫跟班,陳茉特別珍惜自己在林鳳君身邊的這個位置,珍惜到了惶恐的地步,基本上會答應林鳳君讓她做的任何事。
林鳳君也不客氣,是個很會提要求的人,楊蘭給陳茉新買的文具都會被林鳳君換走,不管是螢光筆還是會閃燈的書包,又或者是陳茉自己疊的一百隻紙星星。
她還被要求,放學之後先送林鳳君回家才能自己回家。
她們的小學在楊蘭和林科長的單位附近,分的房子也在附近,但是林鳳君住在幹部小區,更遠一點,陳茉每天走的路是正常距離的三倍。
很多年之後,當陳茉真正長大了,她才意識到也許當年林鳳君是在霸凌她。
林鳳君或許有一種與生俱來的天賦,很會拿捏別人,陳茉不是沒有想過反抗,也有實在受不了的時候,這時候林鳳君就會跟她說:「你要是不願意跟我換,那你就不要當我的好朋友了。」
然後林鳳君會發動全班的女生不理她,有一次陳茉生氣,不肯送林鳳君回家,林鳳君發表了一通宣言之後發現無效,路過陳茉桌前的時候不知道為什麼滑倒了,還摔壞了一支鋼筆,然後放學之後十幾個女孩子全都圍了上來,讓陳茉道歉,並且賠償鋼筆。
道歉了也不夠,光賠一支也不行,得賠十支。
林鳳君的鋼筆是林科長買的,一支要兩百塊錢,對陳茉來說很貴,乘以十更是天文數字,她偷偷哭了好幾次,終於鼓起勇氣告訴了楊蘭。
楊蘭說兩百塊錢有什麼,賠人家就好了,陳茉說不是的,林鳳君說要賠十支。
「哎呀沒必要,行了,不用擔心。」楊蘭摸了摸陳茉的小腦袋,「我去跟林科長說。」
楊蘭賠了鋼筆,可是事情並沒有結束,林鳳君被林科長批評,因此每天帶著人圍著陳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