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最後把劉天福跟周梅勸走了。
開庭那天,她跟平常一樣,對姜屹說有事要出門,叮囑他呆在酒店裡等她回來,姜屹心裡不高興,但還是乖乖點了點頭。
這些日子,他看見葉知言以肉眼可見的速度又瘦了下去,人也憔悴了很多。有時候他假裝睡著了,發現她躺在床上翻來覆去,直到天大亮,她依舊沒有睡著,然後起床給他買早餐,看他吃飽了後,她很快又出了門。
她總是早上出去,天黑以後才回來,他們不能回家,他知道一定是因為發生了什麼事,所以她不讓他回去。
她不說,他也就乖乖的不問。
他雖然不能理解很多話,可是他能敏銳地察覺到她的情緒。
今天早上,在她出門前,她對他笑了,那笑里似乎蘊含悲哀的、輕鬆的、鼓勵的,他想問還有多久就可以搬去新家,可是看見她臉上露出那麼多種笑容,他只好說他會乖乖地在這裡等她回來,求她千萬別拋棄他。
她還眨了眨眼,朝他笑了笑,大概是覺得不夠,又在他唇上啄了啄,對他說晚上回來了給他講故事聽。
法庭現場。
法官宣布開庭後,請周梅陳述她的訴訟請求和理由。
周梅把事情說了一遍,最後說道:「我的侄子雖然是個傻子,但是他還有我這個姑姑在。我請求法院判決被告把監護權讓出來,我侄子的監護人理應由我這個姑姑來擔任。並且請求法院判決,在這三年內,被告在未經過我們同意的情況下,在我們不知情的情況下,把擅自使用我兄嫂的財物全部還回來。」
到葉知言陳述時,葉知言說道:「我作為原告侄子的妻子…」
站在原告席上的周梅與坐在觀眾席上的劉天福聽見葉知言說她是姜屹的妻子,愣了一下,顯然不相信。
因為葉知言跟姜屹真的結了婚,姜致遠一定會給他們打個電話說一聲。
周梅想到了什麼,立即大聲說道:「法官,一定是她怕我們把我侄子的監護權拿走,她背著我們騙我侄子去民政局登記了,傻子是限制行為能力人,他們的婚姻根本不算數,如果他們已經結婚了,她為什麼一開始就不說他們結婚的事…」
法官打斷她的話說道:「請原告先不要說話,讓被告陳述。」
周梅當即噤聲。
葉知言繼續說:「我跟原告侄子結婚登記是在三年前的五月十六號,原告侄子出事是在三年前的五月二十六號,我跟原告侄子登記是在原告侄子智力正常的情況下登記的,並不是像被告猜想的,我在原告侄子智力殘疾下登記的。原告侄子繼承的財產,我也是全都用在了原告侄子身上,並沒有做其他用處。」
葉知言把證據呈了上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