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卑敏感又乖巧的狗狗,誰不喜歡?!
明允謹果斷伸手繞上了戈登的脖頸,後者沒料到他的動作下意識瑟縮地閃躲,卻被明允謹眼疾手快地扣住了,蔥白的手指在蜜色的脖頸上划過,指尖順著血管的走向滑動。脖頸上的手指輕飄飄的像是一朵雲,卻毫不費力地將巨大的猛獸定在了原地,高大的雌蟲仿佛被按住了死穴一動不敢動,他看著逐漸靠近的青年連呼吸都忘記了。
明允謹眼前忽然一亮,他指著戈登脖頸上有一顆很小很小的痣有些驚奇地道:“戈登,你脖子上有一顆痣欸。”
脖頸上有痣,還是紅色的小痣,隨著呼吸的頻率和體溫逐漸變深,這讓喜歡畫人體模特的明允謹手指發癢,整個人都興奮了起來。
戈登仰著頭,脖頸上傳來驚人的癢,他艱難地閉了閉眼。他很少打量過自己的身體,更不知道自己脖頸上有幾顆痣,他不懂脖頸上有痣為什麼值得驚訝,但是看著雄蟲愛不釋手的模樣,他心底不可抑制地湧出一股高興。
主人喜歡他的痣,是不是可以說……主人也有些喜歡他?
這樣的想法一旦生出就像是種子發芽的根不斷地往黑暗的泥土中鑽下去,在暗不見陽光的黑暗中瘋狂繁衍生長。
脖頸上的小痣因為反覆揉捏變得越發殷紅,仿佛一滴活生生的血珠,明允謹忍不住摳了摳。鼻尖忽然鑽入一股淺淡的味道混著鹹味,像是海邊的風裹住了明允謹,好似伴著歡聲笑語一瞬間將他拉入了人世間的喧囂。
明允謹喜歡熱鬧,他喜歡朝氣,喜歡生命的沸騰和雀躍。
指尖在飄蕩的思緒中失了控制,耳畔一聲沙啞地悶哼喚回了他散漫的思緒,明允謹發現自己不知道什麼時候湊到了戈登的脖邊,他們之間的距離遠超過了觀察畫畫模特的正常距離。
明允謹身體後仰,剛剛那個姿勢讓他像是一個在姑娘脖頸間偷香的變態。不過哪有一米九的姑娘和坐輪椅的變態?
“哈哈——”
明允謹被自己奇奇怪怪的想法逗笑了,他沒有發現,跪在地上的雌蟲像是受驚的蛤蜊控制不住地夾緊了雙腿,宛如古希臘雕塑的蜜色肌肉緊繃,像是在忍受著什麼隱秘的情愫。
沉默低頭的雌蟲終於引起了明允謹的注意,他摸了摸戈登的臉,很燙很紅,像是發燒了一樣,他目露疑惑:“戈登,你的臉很燙,哪裡不舒服嗎?”
“沒……奴沒事。”
喉嚨里仿佛含著一塊燒紅的炭,戈登竭力克制住自己衝上去將額間冰涼輕柔的手指貼緊的欲|望,他覺得自己的身體變得前所未有的奇怪,身體裡仿佛生出一股頓疼,就仿佛有一塊血肉悄然打開了。
明允謹將戈登發燙的臉和身上滾燙的溫度歸結為在地下庫待久了呼吸不暢,對方流了那麼多汗地下室不通風空氣閉塞誰待久了都會出些毛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