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自己輸在哪裡。
(鍾離春:沒錯,憑什麼?)
可能我真的不了解網文吧。我沒有讓主角在第一章 就出盡風頭,我沒有讓主角隨心所欲的制裁神仙,我也沒讓主角裝比,沒讓他有陰狠的手段,我甚至也沒讓主角修煉成仙。我沒有讓劇情「實報實銷」,反而經常埋下跨越百章的伏筆。這一切都跟現在的網文差別巨大。
但這一次的學習確實讓我學到了一件事,那就是「別學了,做自己」。
於是我就悶頭寫作,繼續完善自己的故事。
這也導致了前期經常有人說「你這人設不對啊,按照洪荒應該是balabala……」
我其實很想說一句:「對不起,我真的沒看過洪荒小說,我所有的人設都是自己建立的,如果說有參考,那也是來自山海經和神仙譜,而不是參考洪荒網文。」
畢竟洪荒網文是編的,我也是編的,我不明白為什麼我寫錯了,他寫對了?
可能就是因為我的另類、固執,讓我吃夠了苦頭。
若我沒記錯,在30萬字到80萬字這幾個月的時間裡,我每一天的收益都是0.1元,到0.3元區間。
一個月發揮的好,能怒掙9塊多,足夠買好幾個饅頭了。如果發揮的不好,那一個月就只有3塊多,換句話說,寫書的都不如看書的掙得多。
早知道我就不花時間給配角們建立人設和背景了,直接拿別人的來用多好啊……
雖然受了這麼大的打擊,可你猜怎麼著?
我不服。
(范無咎:是,我也不痛不癢,激戰正酣。)
在這次打擊下,我又一次推翻了自己的大綱,並且站在更高的角度重新回想這整件事情。然後我就慢慢發現了,這個故事中應該存在「聖」,也應該存在更上面的「時間」,而且如果再往大了說,「聖」和「時間」應該有無窮多個,通過這次,我梳理出了一條讓我自己十分滿意的故事線。
我每日每夜,只要一有閒暇時間便在腦海中完善劇情,在寫到大約60萬字的時候,所有的故事線都已經構思結束了,此時也是時候埋下所有的伏筆了。
正如我所說的,既然我不想要跟其他人看齊,那就要向上比,做更好的自己。
我不在乎收益了,只是悶著頭寫。這個時候我缺的不是錢,只是缺一口氣。
(謝必安:不是,一毛錢也是錢啊……)
(查達:樓上的先生說得對。)
第二次打擊是評分驟降。你們應該看得出來我當時真的想要放棄了,我的想法也很簡單,我已經不要錢了,你還不給我留口碑,那我到底在幹什麼?
女為悅己者容,士為知己者死,而我在浪費自己的人生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