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願意,就能拿到主家給的三百兩銀子。
將來等孩子長大,再和離便是,對於漢子來說,就是白當十幾年的爹,但是能拿三百兩銀子!
而且小姐一切的吃穿花銷,全不用漢子負責,只要他能當一個名義上的爹就成。
龐國寧聽說這件事後,居然自告奮勇,願意做這個人選。
只是他家已經有妻,主家並不願意。
可主家左等右等,也沒等來其他合適的人選。
倒是有不少人為了銀錢上門,可是人品不過硬的人家,主家還不放心。
最後這事,還真就讓龐國寧撿到了。
誰讓龐國寧一直在主家做工,對於品性這一塊,主家不用擔心。
哪怕家裡有個妻如何,可以做平妻麼!
反正龐國寧平時也不回家,並不影響老家裡的妻。
大不了,再多給一百兩銀子!
這樣總行了吧!
於是龐國寧就帶著小姐回馬鳴溝了,打算和龐大娘好好商量一下。
誰知道龐大山爭氣,今年考中了秀才,這下龐大娘這邊可不是那等可以隨意拿捏的人家了。
主家來的人讓龐國寧和小姐不要輕舉妄動。
讓龐國寧回家,看看龐大山河龐大娘的態度再說。
於是這幾天,雖然龐國寧回家了,但並未把主家的事情告訴龐大娘。
「真是個糊塗蛋!」周自言說,「要是自己家中無妻眷也就算了,可家裡還有三個孩子呢,怎麼能為了一百五十兩就去做這種事情?!」
「四百兩不是一筆小數目。」鍾知縣猜測龐國寧的想法,「畢竟他平時也不在家,於龐大娘來說,有沒有那個小姐,日子並沒有什麼區別。」
「事是這麼個事,可說出來,真叫人膈應。」周自言覺得不行,「這事我得告訴大山,不能讓大山被瞞著。」
「好好與大山說。」鍾知縣道,「務必讓大山知道,衙門是站在他與他娘這邊的。只要他們不願意,龐國寧就甭想這樣的美事。」
「多謝縣令。」周自言收好這封信,和鍾知縣告別。
離開衙門的時候,周自言沒想到臨要離開了,還會發生這樣的事情。
不過也好解決。
在大慶,確實有平妻的說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