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不予:「沒用,豐禾不願意出來,誰都拿她沒辦法。隱匿行蹤這項,她是最厲害的。我不如她,所以,我只能找到她拋棄不要的窩,她沒放棄的地方,我們是找不到的。」
沒放棄的地方,自然也被豐禾掩蓋得很好。
傍晚天黑之後,越不予才帶著人從城郊回城。
眼看時間已經過了飯點了,一進城,越不予就問:「兄弟們辛苦了,我請大家吃飯吧。這會兒已經很晚了,回去估計你們那邊也過了飯點沒留多少菜了。」
忙到大晚上,三人也沒拒絕。
於是找了個地方,四個人就坐下來準備吃飯。
飯後剛準備走,越不予忽然看到一個人影。她一秒條件反射性地站了起來。
手從後腰上摸出槍就快速跟了上去。
三個下屬雖然不清楚這是什麼狀況,但也都立馬起身跟上了越不予的步伐。
越不予一路追出去,跑了兩條街,終於在一個小巷子裡面堵住了那道人影。
燈光昏暗的巷子中,人影靠在牆邊,她頭頂上一束泛黃的路燈照下來,反而映襯得她臉色發白。
越不予雙手持槍,槍口對準了對方的頭。
越不予腳步很慢,但步伐沉穩地往前漸漸逼近,她聲音低啞冷沉地吐出幾個字:「好久不見!」
昏暗燈光下,臉色慘白的女人,五官端正,可左邊眉毛處卻有道一道疤將一道原本漂亮如遠山的眉毛割裂,直接往她臉上添了幾分桀驁的猙獰。
她咧嘴淺淺勾出一抹不屑的笑意:「是啊好久不見,如今,你已經是越家養的一條狗了。」
越不予臉色依舊沉黑:「如果我是狗,那你就是流浪狗,又有多大的分別呢?豐禾,你可以做殺手,可以殺任何人,但絕對不能是越棠西!
你要動她,除非你踏著我的屍體去殺她,否則,只要我活著,一定會擋在她前面。」
越不予很清楚豐禾的實力,兩人原本就不相上下,這些年豐禾做殺手,更是冷血不已。她的戰鬥,以狠辣取人性命為終極目的。
所以,此刻越不予就算是手裡有槍,也不敢太大步子的靠近。
她必須要小心提防著,豐禾取人性命的殺人技巧是絕對成熟的。
即便是她現在沒打算要殺了自己的想法,但是致使自己殘廢,或者是戰鬥力打折,都是有可能的。
面對這種強勢的高手,越不予不敢掉以輕心。
她只能保持絕對的戰鬥力,才能去保證宋時念的安全。
豐禾笑了:「哈哈哈……踩著你的屍體去殺越棠西?你忘了,我的愛人是怎麼死的嗎?小苦瓜,你殺了誰,你都忘了嗎?
哦,不對,你早就已經不是當年的小苦瓜了,你有名字了。越不予!她給你的名字。
她是給你名字的人啊,當然是要死在我手裡了。
而且,我還要你親眼看著她死在我手裡,這樣,才不算辜負!
報仇,不就是要用對等的心痛來交換仇恨嗎?
沒有對等的心痛,怎麼能算是報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