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禾說完,笑得整個人都癲狂了似的。
她的意圖再明顯不過了,就是要先殺了宋時念,讓越不予感受到和她一樣的痛苦。
越不予看著她,卻忽然問:「同生共死十幾年,豐禾,我們就真的就要這樣做陌路仇人嗎?」
豐禾原本靠著牆的身體突然站直,她手中已經不知道從哪裡各持一把手槍。
一把對準了越不予的腦門,另外一把則對準了越不予的身後。
越不予知道,她身後,那三個人追了上來。
每個人手裡都有槍,但是,越不予卻很清楚,只要豐禾扣動扳機,他們沒有一個人能逃得過豐禾槍口中的子彈。
越不予抬手與肩同平,向後擺了擺,示意他們撤退。
下屬驚訝的看著越不予的動作,怎麼能是讓他們撤退呢?
人多好辦事,說不定就在這個小巷子裡面,就能擊殺掉豐禾,從此也算是高枕無憂了。
越不予看三人沒動,厲聲喝道:「退!你們不是她的對手,不要白白把命丟在這裡,我沒辦法和你們老大交待。」
保鏢組的隊員,怎麼能和從小訓練有素的殺手相提並論呢?
無論是實力和經驗,他們都不是豐禾的對手。
留在這裡,就是白白犧牲送命於此。
「越姐,你呢?」
越不予:「我才是她的對手!」
真要打起來或者怎樣,越不予爭個同歸於盡總是可以的。
三人也算是聽明白了,他們在這裡,除了送命之外,沒別的可能了。
他們不是豐禾的對手,頂多是開胃菜而已。
於是三人警惕的撤退。
巷子裡,又變成了只有豐禾和越不予兩人。
豐禾:「真聰明,是你讓那三個傻瓜保住了腦袋沒被我的槍打的稀爛。」
越不予:「你怎麼確定你打他們的時候,我不會讓你的腦袋也稀巴爛?」
豐禾:「哈哈哈……小苦瓜……哦,對不起對不起,我又叫錯了。那個女人給你名字了啊,越不予。
你看我這記性,永遠只記得我們兩個人十幾年沒有名字私下裡互相稱呼對方的名字。
真可憐啊,我們連自己的名字都沒有。
小苦瓜,小呆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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