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者何人?報上名來!」
「回大人,草民名喚王富大,是王家巷人,平日靠走街串巷,賣些針頭線腦過活。二十年前,小老兒老伴喚了重病,為治病,小老兒的三女兒王三娘瞞著我們私下就將自己賣了。而買她的人正是李諗!
我們得知後,便去求李老爺大發慈悲,將賣身契還於我們,我們將三娘賣身的錢再還給他!可李諗見我的三娘貌美,便是不允,還說,會許三娘當第七房小娘。我們想著,這李諗雖比三娘大了十幾歲,可當年他也才三十三歲,且家中又有錢,女兒若有個名分倒也不會太吃虧,便同意了。
哪裡曉得我女兒嫁過去還沒三個月便死了!人送回來後,我家大娘給三娘洗身,哪裡曉得那身上啊……」
王富大說著就哭了起來,「身上每一塊肉是好的啊!這是生生被人打死的啊!我們去找李諗理論,他說我女兒偷盜,大人,我家三娘最是憨厚老實,怎會做出這等事?!而且舉人老爺家的東西誰敢偷?後來老漢兒打聽到,哪裡是我家三娘偷盜?而是這李家大郎初懂人士,在婢女那兒得了滋味,見我家三娘美貌,便起了歪心思。
而這李老爺不但不責怪自己的兒子,反遷怒於我家三娘,將三娘活活打死了啊!大人,大人,求大人替草民做主啊!」
「你,你胡說!」
關在狗籠子裡的李珂大叫,「我怎會如此不知廉恥,做出這等事?!你這老匹夫當初就該一刀殺了你,讓你來胡謅!」
「怎麼?你還想殺人父母嗎?」
左弗冷冷瞥了李珂一眼,「他不說別人,怎就說你?」
「當時就我已十四歲,能做那等事!」
「啊?」
左弗笑了,「這麼說,你是承認了?」
「狗官放屁!我何時承認了?」
「大人,草民有證據!」
王富大忽然拿出一張紙來,「這上面是當初他們家賠給我家的錢,讓小人不要再糾纏。小人告過官,可不但沒告成還被打了幾板子,後來想著好漢不吃眼前虧,就想了一招,讓他們寫個東西,然後小人按上手印,說不再追究。」
「將證物呈上來。」
左弗看了一會兒,猛地一拍驚堂木,道:「李諗!你若無愧,為何要給王富大二十兩銀子?還不許王富大再告官,這到底是何道理?!」
第174章 公審(中)
李諗平淡的臉上終出現了一絲裂痕。
他怎麼也想不到,王富大會有如此心機,一張私下和解的文書上竟會做下隱患來,而且一藏就二十年,直到這個時候才拿出來。
他沉默良久,才道:「家醜不可外揚。」
「如此說來,的確是你將人毆打致死的了?」
「她干出這等醜事,便是將其沉塘也不過分,我現在保全了她的名聲,最後還給了她家人二十兩,還要如何?」
「荒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