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著雞蛋糕,討論著試題,沒多久,左貴忽然來報,衙門有人告狀,要左弗立刻回去。
這是左弗職責範圍內的事,所以也不能耽擱。立刻起身與宋應星告別,匆匆趕往衙門。
左弗到了衙門,將訴狀看過後,才明白,為何這案子佐貳官要派人將自己叫回來了。
事涉選秀,這事必須謹慎些。
左弗將原告被告喚了進來,衙門外已是圍滿了人。
被告乃是一名十六歲的小姑娘,而原告卻是她的母親,只是這母親非親的,而是繼母。
繼母與繼女不合,還將人告上公堂,這等事自然吸引人眼球,所以看熱鬧的民眾也是非常多。
左弗照常按照自己的習慣讓全體起立,宣誓,然後才開審。
案子其實也不是很複雜。被告出身沒多久,生母便去世了,父親又在續弦,可沒幾年父親也去世了。
前些年,因高產糧普及,國朝又鼓勵寡婦再嫁,繼母便又嫁人,將繼女扔於祖母撫養,甚少過問。去歲祖母去世,繼母便又想將繼女嫁於一鰥夫,繼女不願,抗爭很久。
今年天家選秀,繼母又改變想法想將繼女送來選秀。繼女依然不願,以死抗爭,甚至離家出走。繼母將其捉回,便將人綁到了衙門,狀告繼女不孝,違逆父母,不忠君王。
在詢問清楚案情後,左弗又看了一遍訴狀,不由冷笑。
這訴狀明顯是請高人指點過,字字句句都圍繞繼女不願入宮,無君無父展開。如此大的罪名,扣在一個十五六歲小姑娘身上,當真是無恥之尤!
只是她既然是審案的主官,自也不能被自己情緒影響。暫時休堂後,將原被告直接關在衙門後堂,立刻便派了李想木二等人前去鄉里調查。
待下午時,事情也都調查清楚了,這個渣繼母還當真是將繼女當搖錢樹,自己與後夫明明生了兩個女兒,有一個也符合參選要求,卻是在前不久將親生女兒嫁了,逼著繼女來參選。
這等事,自是噁心到極點。可偏偏此人打著忠於君王,為繼女好的名號前來告狀,在輿論上就很顯被動,左弗若是判繼女無罪,那麼就是無君無父。畢竟,理論上來說,只要天下聖令一下,只要符合參選要求的女子都必須參選,像在參選前嫁人這等事,也只是鑽了空子,於國法是不合的。
左弗眯著眼想了半晌,不知怎麼的,卻在這其中嗅出了一絲陰謀的味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