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很不想承認,但是他曾經真的對這個人有好感過。
他讀高一的時候,墨昀是高三的學長,有一次體育課他在器材室換衣服,碰到了墨昀,墨昀誇他體格漂亮,儘管戴禮不喜歡別人用「漂亮」來形容自己,但當時墨昀的語氣很真摯,也很紳士,並沒有油膩的調戲感,他也就沒那麼反感。
後來,運動會期間,墨昀放學後經常留下來教他練跳高,兩人訓練完就一起背著書包沿著河邊慢慢走回家。
就這樣過了一個月,戴禮才發現墨昀的家根本就在另一個方向,於是他問:「為什麼每天要和我一起走?」
當時墨昀說:「因為喜歡你。」
這是戴禮人生中第一次聽到別人說喜歡他。
他迷惘了好幾天,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被告白了。後來墨昀每天都來找他,和他一起上學,放學,一次吃午飯。趁沒人的時候偷牽他的手。
戴禮想,既然這樣,那大概就是告白了吧。
墨昀都是這種表現了,不存在誤解的空間啊。
那自己是不是也應該回應點什麼。
「我以為我們只是玩玩而已的,難道你不是這樣認為的嗎?」畢業那天,墨昀和他坐在河邊的草地上,聽到他的回應,愣了幾秒,這麼說道。
「……誒?」戴禮覺得,他好像是幻聽了。
「你這麼認真,我會有負擔的啊。」墨昀還是在笑,笑得卻有些刺眼。
這是戴禮能想起來關於墨昀的所有畫面了。
可能那時候年紀太小了太天真了吧,都無法體會這句話里真正的含義。等他明白過來自己被耍了時候,墨昀已經出國讀書了。
現在想起來唯一後悔的事,大概就是沒有暴揍他一頓。
還好戴禮這個人天生有個優點,就是一旦有個人被他歸類為「社會渣宰」那一類,就能斷舍離得很乾脆,所以他並沒有為這個人渣傷心難過多久。
從此以後,他非常討厭輕易將「喜歡」說出口的人。
戴禮移動滑鼠,在墨昀的好友邀請界面上,點擊了「拒絕」。
然後手機就響了,他低頭一看,來電顯示:肖景序。
傻逼一來來倆,戴禮拒接了來電,帶上耳機玩遊戲了。
第18章
第二天,戴禮頂著兩個非常誇張的黑眼圈去考試,一走進考場,碰到馮謙和張凱,兩人驚呆了。
張凱:「我靠,你怎麼了?昨晚沒回宿舍,是去幹什麼了?」
馮謙:「你這黑眼圈是畫的吧?感覺跟被狐狸精吸了陽氣似的。」
戴禮無精打采地坐到座位上:「我去網吧通宵了。」
考試前一天居然去網吧通宵,這心得多大。張凱和風馮謙對看一眼,同時對他豎起大拇指:「牛逼。」
這科考的是大學語文,戴禮還算得心應手,反正看完之後他心裡有數,不會掛科。
寫完最後一個字,放下筆剛好響鈴,戴禮收拾好書包,正想去校門口打包一份蚵仔煎再回宿舍補個覺,走到教室門口,兩個女生從他眼前路過,討論聲就落在了他耳朵里。
「你看到沒?校門口那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