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湖南按察使”徐有榘,于1834年编辑了一部《种薯谱》,曾征引1765年某朝鲜大员派人赴日本引进甘薯时所作的一首诗。前两句是:“万历番茄(即甘薯)始入闽,如今天下少饥人。”这首诗虽稍有夸张,但最能说明甘薯曾经发挥的历史作用。这也是我们今天探讨甘薯种植问题的意义所在吧。
霍韬之惑明初耕地面积之谜
土地是农业生产的基本资料,它在封建社会意义尤其重大。明朝初年,经过连年的战乱,国内民生凋敞,“多无人之地”,明太祖朱元璋为了稳固自己的统治,采取了多种措施恢复经济,发展农业生产,使得国内耕地面积有了大幅度的增加。但是,围绕着明初全国耕地面积到底有多少这一问题,学术界却一直存在着很大的争议,直到今天也没有完全解决。明朝嘉靖年间,当时的礼部尚书霍韬奉命修会典,他在查阅历代耕地面积时发现,从洪武二十六年到弘治十五年,全国的耕地面积从八百五十万六千七百二十三顷减少到了四百二十二万八千零五十八顷。对此,他产生了疑问,但最终他只能把它归结为地方豪强的欺隐及典籍记载的错漏。那么,事实究竟是否如此呢?这里面到底是哪个数字存在问题呢?
霍韬所见关于明朝初年耕地面积的记载,见于弘治年间修撰、正德年间刊行的《大明会典》,该会典记载,洪武年间全国的耕地面积为近八百五十万顷。但是,他却没有注意到另外一份册籍即《明实录》中关于明朝初年土地耕地面积的记载,根据《明实录》的记载,明朝初年,全国的耕地面积大致在四百万顷左右,而洪武二十四年的土地面积为三百八十余万顷。因此,因此,同样是关于明朝初年的耕地面积,却存在着截然不同的两种记载,数量悬殊极大,这就给史学家了解当时的真相设置了障碍,也引发了争论。自从上世纪二十年代以来,出现了若干种具有代表性的观点。
早在1921年,日本的清水泰次先生就提出了他的观点。他认为之所以会产生两种不同的记载,是因为《明实录》中记载的洪武二十四年三百八十余万顷的土地仅仅指的是田、地面积,而《大明会典》等书记载的八百五十万顷的面积则包括了田、地、山、荡等四类土地的面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