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張照片是哪裡來的?」
「我參加了她的葬禮,在她家堂廳的桌上扔著這麼一張照片,我也不知道怎麼想的,可能心底還是覺得沒救了人有點愧疚吧,就把這張照片取走了。」
沒想到,這世上真的有這麼多巧合,「那您是怎麼認出來,昨天來到這裡的女人和溺水的女人是母女關係?」
「太像了,簡直一模一樣。」老闆指了指牆上的橙色游泳圈,「當年我把游泳圈拋下去,那女人卻一把推開。我跳下去把人救上岸之後,人已經沒了,只是聽說她女兒叫陳溫雅,在葬禮上也見過一面,所以昨天她一來我就認出來了。她母親的事情在我心裡擱了很久,還沒到退休年齡,我就辭職開了這家餐廳。每年都有想不開的人到碼頭上一個人待半天,有的坐上半晌就又回去了,有的就跟魔怔了似的往海里沖,我就在這裡把他們拽回來。昨天陳溫雅出現的時候,我直接問了她,但她否認了。我給她講了我見過她母親的事情,她當時沒什麼反應。但是,臨走的時候,趁我不注意,還是在前台放了一疊錢,所以,我覺得我沒有認錯。她就是王珍萍的女兒。」
「那為什麼今天上午我同事來的時候,你不把這事情說出來?」
「雖然很像,但我還是不確定,而且,這應該不重要吧,只是關於她的身世而已。其實我也想問問你們,她,陳溫雅到底怎麼了,為什麼你們警察要找她?」
諸葛嘉一正在猶豫該不該回答些什麼的時候,旅館又來了客人。
第二十九章 | 自白:焚燒
其實,直到舉辦完婚禮,和汪平同睡到一張床上,我都不曾意識到 2008 年的那個下午,我犯了多麼嚴重的錯誤。我甚至在說服自己接受這一切,也許,這就是我的命運,也許,汪平真的可以改邪歸正,我們可以擁有不錯的婚姻。
只能說,我很愚蠢。
2010 年的秋天,我到鎮上到一家私人醫院作護士,而白露和馮昭和離開灕水灣去讀大學。分別時,他們兩人來看我,我拒絕了,我覺得自己與馮昭和已經是兩個世界的人,也不願有牽連。
第二年,醫院裡的一些同事開始介紹相親對象給我,可是對方一聽說我就是「陳白事」的女兒,母親還是個跳河的瘋女人,也就都沒了什麼後續。也就是那個時候,父親決定讓汪平娶我。
說實話,我也不明白汪平為什麼願意娶我,在他偽裝和善的另一面,是一名中學美術老師,溫文爾雅的中年男子。他大可以娶比我更合適的女人,準確來說是社會身份上更合適的女人。後來我逐漸明白,若是和其他女人結婚,他的人生還是要繼續偽裝成兩面,而娶我,就要簡單很多。
結婚之後,最初汪平有所收斂,似乎停止了他的罪惡,也許他也有那麼一個瞬間想要成為正常人吧。只是,那些邪惡是刻在骨子裡的,內心的扭曲總要有一處來宣洩,而我就成了他邪惡的全部投射。
家暴?簡單的暴力毆打,只要打不死,我都是撐得下去的。可你知道被侮辱是什麼感受嗎?最赤裸的侮辱,不將你視為一個人來看待。你就是一具肉軀,沒有靈魂,沒有尊嚴,不是人,連動物都不如,是拖鞋,是地板,是馬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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