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竟然貪婪地提出了十三條要求,包括但不限於:
1、請中國允許英國商船在珠山、寧波、天津等處登岸經營商業。
2、請允許英國商人在北京設一個洋行買賣貨物。
3、請於珠山附近劃一未經設防之小島歸英國商人使用,以便英國商船即行收歇,存放一切貨物且可居住商人。
等等。
還真敢開口呢。
為了勸他們調整預期,我們在天津逗留了一晚,這一晚雙方徹夜長談,口水仗打得十分激烈。
我不想讓他們空手而歸,不是為了和埃文的私交,而是因為英國已經是君主立憲制國家,還是工業革命的發源地,在制度和經濟上,都有可借鑑之處,保持必要的互利往來很有必要。
這一點,似乎是我一廂情願。
埃文和楊猛都不理解我。
埃文覺得,如果不能達成這些目的,那一個工業國家沒必要屈尊和農業國家交往。(完全暴露了資本家本性)
楊猛覺得,對這樣不識好歹的客人,招待一頓趕出去得了,歐洲那麼多國家,沒必要非和英國人玩。
反正我在干一件吃力不討好的事兒。
好在最後,也就是熬了一個大夜,到第二天吃早飯的時候,我以和法國人締約為威脅,迫使埃文做出了讓步,他答應只保留兩條請求。
第一,請求允許在華建廠,並開設洋行。
第二,凡英國商貨自澳門運往廣州者,請特別優待賜予免稅。如不能盡免,請給與一定減免。
我對他的承諾是,將積極幫他爭取。
我對他的要求是,每年給中國留學生不少於五個進入牛津大學學習的名額,並且學期結束後將這些人全部遣返。
在去往北京的路上,我邀請他上了我的馬車。
確認他手上並沒有帶著婚戒,我再次提起曉玲。
「埃文,對於你們之間發生的事兒,我感到非常遺憾,也非常難過。但你不得不承認,你對此要承擔很大一部分責任。我早就告訴你,這個國家的女人從來不掌握自己的命運。她們的婚姻完全不由自己做主。你要是喜歡她,應該先經過她家里人的同意,否則就是把她往火坑裡推。很多女人因此失去性命。
曉玲本來冷靜自持,是你讓她放棄所有,堵上一切。但她從未恨過你。在她為失去你們的孩子而崩潰時,我曾安慰她,你們還會有其他孩子,你們的安妮一定會再回來。她對此深信不疑,並靠這個信念支撐著活到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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