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禾趴在冰冷的地板上,尚不能合拢的穴口一抽一抽,白浊的精液一股股从艳红的穴肉中央淌出来,他无意识地抽搐了一下小腿,像一个试图蜷缩却没有力气的不完全动作。
红色高跟鞋的鞋尖挑起他的下巴,在昏暗的光下反着光,迫使他抬起头来。一滴白浊滑过他的下巴,砸到光亮的鞋面上。
“明天就搬来我家吧。”女人慢条斯理地说道,她可不是在征求意见,只是在做一个通知而已,讲完便收回了脚,李禾的下巴再度重重磕回地面,让他本就嗡嗡作响的大脑更加昏沉。
他动了动嘴,沙哑到破损的声带没震动出任何声响,她仿佛明白他想说什么,饶有兴趣地笑了起来,蹲下身好脾气地揉揉他的发顶,像对待讨人喜爱的宠物:“我让人把她送回去了。”
这样啊。李禾说不清是什么感受,像被按进了水里,一切都是死寂,一切又都在轰鸣。
他竭尽全力,还是没能说出她的名字。
林尘茉。
廉价电子表准点嘀嘀响起,李禾按了腕间的按钮,使它安静下去,他无意识地朝店门口微微偏头,等待那人的脚步声响起。
不知道她今天会不会来。李禾心想。
哒,哒,哒,细高跟敲击地面的清脆声响不紧不慢,他要是能看见,就会发现细高跟主人的步子踩得极准,每一个后脚的落点都恰好在前脚的落点处。
“土豆丝肉丝饭。打包。”她说。
这声音李禾听了快两个月,有一点点沙哑,却很动听的女声,几乎每天中午十二点都会准时在小饭店嘈杂的空气中响起,像雾气,飘飘缈缈。
“嗯。十五块。”他向声音的方向笑了笑,接过递来的纸钞,确认印记后凭着记忆敲击收银机上的按键,把打出来的单子和号码牌一起递给她。
那人接过东西,却似乎还没走,至少李禾没听到脚步声,她的脚步声和所有人都不一样。
“怎么了?”李禾问。
“你叫什么名字?”她问。她的语气漫不经心,好像其实不太在乎他叫什么,并且笃定他会告诉她。
他的确会,他吞了下口水,头顶的破电风扇发出嗡嗡的轰鸣,他回答:“李禾,禾苗的禾。”
他的手里被塞进了一张薄薄的卡片,冰凉,可见她是刚从冷气很足的地方走出来的,那女人以一种很无所谓的语气说道:“没有密码。”
李禾张了张嘴,他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他被可怜了?可他并不觉得自己值得同情,托张叔的福,他得以在这小餐馆当前台,工资虽然不高,但也足够活下去,他一直做得不错……
他想把卡片还给她,可他看不见,也不知道该往哪个伸手,最后只好把卡片放在了台子上:“我不需要。”
她没有说话,也没有走开。
李禾心中有点焦躁,他把卡片往前推了推:“你这是干什么?”
“不干什么。”她的语气很平淡,“不要你就放那呗,谁要就谁拿去。”
她没等李禾再开口说话,就已经踩着高跟走开了。
李禾呆了好一会儿,伸手又碰到那张卡片,跟周遭灼热空气截然不同的凉意从他指尖传来,像是一个奇点,整个宇宙都会从这儿开始坍塌。
他把卡片塞进裤子口袋里。
明天再还给她好了。李禾想。
那张卡片似乎隔着口袋都在散发冷意,李禾打了个哆嗦,直到下一个客人过来点单才回过神来。
林尘茉正面对墙角蹲着抽烟,低着头,苍灰的烟雾缭绕着她光裸的背上一节节凸出来的脊骨,蝴蝶骨把极细的黑色肩带撑起一小截空隙,旁边斑驳着几块吻痕。
她脚边还放着一盒没拆的盒饭,陆思思认出来,是会所对面的小快餐店的。她最近好像总是去那家店打包午饭,但没见她吃过几次。
真不知道这女人在想什么。陆思思心里一阵腻歪,她不太喜欢林尘茉,如果不是必要,她不想跟她有过多的交集。
但她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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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清了清嗓子,然后说道:“经理找你。”
林尘茉应了声,慢慢站起来,套上放在一边做工精致的白棉布裙,转过头来问道:“你知道他有什么事吗?”
“不知道。”陆思思只看了半秒她的脸,就立刻移开了视线。
倒不是因为林尘茉太丑,恰恰相反,林尘茉非常漂亮,而且是一种在这地方极为少见的,带了点寒意的漂亮。
她手指间还夹着烟,烟头的红光恒久地亮着,眼角一颗艳红的泪痣衬得她肤白如雪。
陆思思最不喜欢那颗泪痣。
那颗泪痣让她在不露出笑意的时候有种泫然欲泣的脆弱感,很让人有保护欲。
陆思思当然不是嫉妒这点让人怜爱的感觉,而是因为林尘茉的眼睛里有一种想要放弃一切的平淡,和对这世界的轻蔑。
多奇怪啊,这个随时要在一片雾后面慢慢崩塌的女人,却既无言地恳求着别人去保护她,又漠视着这些尝试给她保护的人。
这种感觉让陆思思很不舒服。
但显然其他人都不这么认为。
因为林尘茉是他们老板的心头宝,会所最大的摇钱树。
“把烟熄了,对你的形象不好。”陆思思看林尘茉准备就这样走出去,忙提醒了句。
没有人设的摇钱树只配被人砍了一次性烧成灰,林尘茉这种能长长久久勾人兴起的,自然有着足够饱满的形象。
林尘茉其实只是妓女的女儿,她妈嗜赌,欠老鸨的高利贷堆积如山,在自己女儿十六岁那年也把她卖去做了小姐。
她本来也会和她妈一样,穿着廉价的性感裙子在ktv陪唱,付钱就能任操,可这老板慧眼识珠,一眼看中她身上那点独特的气质——“会让人付钱的气质”,硬生生把她从一根杂草培养成了真正的摇钱树。
老板花了大力气来让所有人相信林尘茉是某个落魄世家的大小姐,父母双亡,死前除了一大笔债啥也没留给她,这时会所老板丢了根轻飘飘的稻草给她,她也只能握住。
拯救或是毁灭那些柔弱的生物是低端玩家的乐趣,真正高端的想玩的都是些看起来不受驯的野物,最好绝望点,但也不要太绝望,到了谷底就没法往下摔了,往上拉也费劲。
林尘茉的眼睛就交织着放弃与希望,视线飘飘荡荡像根羽毛,盯着你的时候像隐忍着深情,又像无望地望着远方。甜蜜的焦灼感点燃了大部分客人的空洞的情感和鼓胀的钱包。
老板最有病也最聪明的一点是,林尘茉明面上不跟人上床,只陪聊天吃饭,做爱是给最优秀的猎人的奖励。
当然,几乎每位猎人在她这儿都是最优秀的。可没人会说这一点,玩游戏就得守规则。
林尘茉把烟扔在了地上,用细高跟的鞋掌碾灭了,心不在焉地走出去。
她在回想李禾。
她在李禾出现在那家快餐店的第一周就注意到了他,那孩子——林尘茉其实也就比他大个四五岁,可不知为何,她下意识将他称为孩子。
那孩子明明看不见,笑起来时眼睛里的光却比她身边的所有人都要明亮。真是太奇怪了,这世上怎么会有这样的人?林尘茉从来没见过。
她甚至不太清楚自己为什么要把那张信用卡给李禾。她就是……就是本能地想接近他。什么方式都行。
算了。她懒得细想,没有敲门,直直地走进了总经理的办公室。
不知道今晚又要和哪位贵客吃饭谈天。
李禾在一周后才再次见到林尘茉。
她的声音比一周前要更沙哑一些,毫不掩饰自己的疲惫。
“还给你。”李禾从口袋里摸出那张卡,连着小票一起试图递给她。
“你一直带在身上。”林尘茉用的是肯定句,这句话本身没有什么问题,可从她嘴里说出,却让李禾感到脊骨一阵麻痒。
他张了张嘴,试图模糊掉那怪异的感觉:“我想下次见到你时还给你。”
林尘茉很平淡地哦了一声,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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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就把卡接了回去。
李禾本来以为会很困难的……要费尽心力说服她什么的。这就像扎好马步摆好架势准备出拳,结果对手选择直接退场。
那张信用卡一直放在李禾的口袋里,拿出来时还是温热的,林尘茉把卡放进钱包,在李禾打单时忽然说道:“别放辣椒,我不能吃辣。”
这是间湘菜馆,如果不提前说明,端出来的菜就没有不辣的。这个提示本身没什么问题,可问题在于,她都来这儿一个月了,今天是第一次提这事。
李禾皱了皱眉:“你……”
“我之前没吃过。”林尘茉说,“我今天想吃了。”
李禾没敢问她为什么明明不吃还天天来,更不敢问她为什么今天突然想吃,只是沉默地给她的单备注了不辣。
她从他手里接过小票,慢悠悠地走去了座位区,支着头看李禾给下一个人点单。
真他妈累。
这一个多星期王家二少爷和副市长的儿子张寻较劲,两个人疯了一样天天找她,本来是没什么的,这就是她的工作,老板也乐得收钱——她是按小时计费的,一个多星期就把会所这个月的收支拉平衡了。
可那天张寻的未婚妻在他们吃饭时找上门来,把一整份上汤白菜掀翻在林尘茉脸上,好在那菜上的够久,早就不烫了……但也真他妈累。
李禾看起来一点都不累,简直就像是在享受待在那块又破又热的地方收钱的样子。林尘茉定定地看着他,他向每个人微笑,梨涡特惹眼。
手机铃响了起来,屏幕上是一串没见过的号码,林尘茉本能地挂了——老板不让她和外人多接触的,因为会“掉价”。
但那号码又不知疲倦地打来好几次,她终于不耐烦地接了起来。
“尘茉!是我!”听筒里的男人听起来挺焦急,林尘茉认出来这是张寻的声音。
“你怎么样了?”张寻急切地问她。
“你不能私下打电话给我的。”林尘茉回答,“你得通过老板联系我。”
“我知道……我就是担心你。别怕,这是短租号码,他不会发现的。”
她含糊地应了一声。
“我挺好的。就是……”她技巧性地停顿了一下,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像隐忍着什么。
“怎么了?”张寻听起来很是担心,“那天是我不好,没拦住那女人……”
林尘茉的内心没有半点起伏,她接着把刚刚的话说完:“我只是想说,你送我的那本《浮士德》,我看完了,没人跟我聊感想。”
电话那头的声音一下子顿住了。
她听见张寻开始道歉,向她保证解决完现在的事就去找她什么的……她没听完,轻轻挂了电话。
她叹了口气,拎着打包好的午饭往外走去,经过李禾时被桌上的一本书吸引了目光。
那书还没来得及合上,密密麻麻的凹凸印在空白的纸张上,李禾面前恰好没人,她伸手碰了碰纸张,盛夏中午的空气使它摸起来毛糙温热,她开口问道:“这什么?”
李禾一早就听出她的脚步停在了自己面前,但拿不准她想干什么。他一直都拿不准的。听到这没头没尾的问话,他花了一小会儿才明白林尘茉是在问这是什么书。
那是本童话故事。他忽然就开始局促不安了,自卑、无地自容、窘迫种种情绪如潮水般淹没了他,林尘茉安安静静地站在面前,也不催促,只是等着。
李禾只好开口回答了她:“格林童话。”
他有点想解释这是小时候来教导盲文的社工送的,但……但她又不说话,他忐忑不安,却连自己忐忑的理由都搞不清楚。
林尘茉看着这孩子耳根慢慢泛起红晕,有点想笑,虽然大多男人在她面前会脸红,但脸红得这么莫名其妙的,她还是第一次遇见。
她把那本书合拢了:“这样会不小心弄脏的。”
李禾听见书本合拢的“啪”的一声,讷讷地应了一声,那高跟敲击地面的声音就又远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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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再出现时,她带来了一本王尔德的童话集。
“我比较喜欢王尔德。”林尘茉说着,把书放在了李禾面前,完全没解释她的偏好跟李禾看什么书之间有啥关联。
李禾找不到拒绝的理由,他收下了。这也是他从林尘茉那收下的唯一一样东西。
他就这样莫名其妙地和林尘茉熟了起来。
林尘茉在空闲的夜晚会等李禾下班,一开始他们只是漫无目的地散步,甚至不怎么聊天——林尘茉工作时已经聊够了,聊厌了,李禾不太擅长聊天。他们就只是并肩而无言地走着,在空旷的大街上,在昏黄的路灯下,李禾的梨涡盛着浅浅一泓月光,温柔清澈,那感觉很像永恒。
后来她会去李禾家待着,她语气理所应当地第一次提出去李禾家时,李禾因此紧张得左手冰凉右手滚烫,结果什么也没有发生,她做的唯一一件事就是窝在他的破沙发上看了一小时的书——她的客人送给她的。
林尘茉没有隐瞒,因此李禾大概知道她口中客人的含义,可从没开口问过这事。
此后她常常来他家,有时也会留宿,他们躺在一张床上,那是他第一次发觉自己的床是如此地破旧,每一个轻微的动作都会让它嘎吱作响,他有种亏待了林尘茉的恼火,她却不怎么在意。
一开始他难以入睡,她穿着他的t恤当作睡衣,他的廉价沐浴露在她皮肤上氤氲出一种雾蒙蒙的香气,他小心翼翼而贪婪地嗅闻,不着痕迹地把耳朵侧向她的方向,聆听她的呼吸逐渐趋向平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