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1 / 2)

十几年,抽长了身量,浓缩了步数,连他当初经常光顾的桃花心木大衣柜都老旧了。他打开两爿柜门,尝试着再把自己折叠进去,可衣柜已经吞不下他。最后,他只是坐在空荡的衣柜里,两条长腿伸出去,手肘拄在膝上,脸又埋进掌心。

他无心痛苦,只是很累。

郦港的生活和当年并无二致,祖宅太大,空旷得没人气,安知山闲来无事,在走廊游荡,脚步声都有回响。佣人们还保留着上世纪作风,细脚伶仃,来去匆匆,说起话来轻声细气,称呼他叫“少爷”。

他刚开始觉得好笑,在凌海,“少爷”与“牛郎”和“鸭”同义。

他跟陆青讲,当然抹掉了他人在郦港的事实,只说大哥那边的人叫他少爷。陆青听了,也乐了一顿,那之后一两个礼拜都故意逗他,叫他“安少爷”。

他礼尚往来,掐着恶心腔调,嬉皮笑脸地叫“小鹿客人”。

佣人一天三次地叫他吃饭,即使他不应也不肯走,呶呶嘀咕个不休,平时就尾巴似的跟在他身后,做小伏低。他先还嫌烦,可佣人不改,后来也就无所谓了。

家里佣人不会说普通话,满嘴港腔,他权做听不懂,也不搭理。直到那天佣人过来敲门,说,老爷返嚟了。

他昼夜颠倒,这时蒙着被子正睡觉,闻言颇不耐烦,咕哝了句什么,翻身不理。

门外窸窣在笑,他半睁着眼反应了下,才发现自己刚才也讲的粤语,口音不比家里几十年的老郦港人生疏许多。

那段时间,他有着行尸走肉的状态,成天不知神游到了哪儿去。他在窗边入定,趴在臂弯里戴耳机,似睡非睡,似醒未醒,能几个小时不动一下。

只有和陆青说话时,他才短暂地回魂。

宅邸里的佣人三天一次地过来大兴洒扫,喷洗涤剂,陆青不会知道他对安知山而言也有着清洗作用——安知山体内的“郦港”太深太重,每每发作,凌海就被洗掉。即使在凌海待了好几年,即使他连心脏都系挂在凌海,仍然没用。郦港埋在他血液里,撺掇着四肢百骸跟心脏作对,他哪有余力反抗。

只有跟陆青打电话的时候,他周身掺着金粉的毒素才褪掉,他才又是那个住在凌海,经营着一家小花店的安知山,而不是什么莫名其妙的“少爷”。

后来怎么不打了呢?

大概因为他总是在醉,醉得不敢和小鹿说话,生怕口无遮拦,说错了话,捅穿了事。

回到郦港半个月后,安富忙完了公司零碎事宜,开始带着安知山出席各式宴会。

安富好漂亮,爱热闹,他长了副怎么败坏都仍然体面的样貌,又衬着丰厚家底,于是格外爱往宴会里钻。现在额外带了个儿子,他便愈发活跃了,酒会舞会拍卖会,只要有人,只要有酒,他都会去。

他不怕喝醉,因为还有安知山。那意思当然不是安知山会照顾酒后的他,而是他干脆让安知山挡酒,自己想喝就喝,不想喝就往旁一瞥,安知山被迫心领神会,自会上来笑说,家父最近身体不好,我替他喝吧。

此话一出,敬酒的劝酒的全笑了,其乐融融。

他们夸着,说虎父无犬子。又夸,父慈子孝,仪表堂堂。再夸,就是安知山接连饮下数杯之后了,他们有些愕然,只能干笑,说海量海量。

他们先还恭维他,发自内心,可很快那恭维就只及面上了——没有哪个受宠儿子会被老子带着这么挡酒。其实要不是安富一味默许,甚至出言说他这儿子酒量好,千杯不醉,也不会有人敢轻易灌安家的孩子。

可安富既然说了,话里话外甚至在怂恿或逼迫旁人上前去,那他们恭敬不如从命,只好牺牲这个不受宠的儿子,来换取跟安富搭讪攀近的机会了。

宴会连轴转,衣香鬓影,火树银花,一场事毕,下一场又立刻接上。

安富笑吟吟看他喝到一半,胃疼得作呕,只能去卫生间吐出来。胃袋抽搐着排异,吐干净了,洗把脸再回来,面庞模糊的人在眩晕的视野中给他再递一杯,他们叫他多年不用的英文名,笑嘻嘻的。

richard,没事吧。吐完就好了,再喝一杯漱漱口?

——连他老子都不心疼,其余人更没有越俎代庖来心疼的道理。

安知山接过酒杯,麻木已极地往嘴里硬灌,仰头就看见大厅的水晶吊灯流光溢彩,坠满上千上万颗珠子,仿佛眨眼间,就滴落进他眼里。

好像陆青家楼顶的天台,晴薄的天气有星星。

他头晕脑胀地想,这世界上也不是没人爱他。只是如今唯一爱他,心疼他的人,陆青,远在凌海,他们已经好几天没通过话了。

想起陆青,他逼着自己把酒喝完。闭紧嘴巴捱了片刻,终于捱过喉咙一阵阵上涌的恶心,他刚稍稍松了口气,身旁语笑喧阗,又有人端着酒杯款款前来了。

在连续一个月无间断的炮制后,安知山成功喝去了医院洗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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