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思敏在聽到他說自己可愛又漂亮的時候就忍不住翻了個白眼,等到他故意湊到她耳邊,用指腹輕輕梳理她臉龐的碎發,用很忘我地聲音說:「你不知道嗎?你一直是我的理想型。真的很漂亮。」
這個人到底在陶醉什麼啊?莎士比亞吟誦十四行詩?
程思敏實在忍不住從指甲蓋傳導到頭髮絲兒的肉麻,伸手重重地抵在他的胸口問:「時應,以前沒發現,你是不是多少有點眼瘸啊?沒上國外的醫院治治?」
「怎麼可能。我看得很清楚。」
細緻入微,慎之又慎。美並不是只有一種評判水準。
「程思敏,你如果變成小貓,肯定是全世界最好看的小三花。」
借著酒意說心裡話,時應低低笑著,右手上移,貼在她的手背上,牽引著程思敏的手貼在他的左胸口,讓胸腔內的心臟撒野,引起兩張手掌共鳴。
須臾,時應斂起笑意,恢復了那個清冷自持的模樣認真道:「最重要的是,不知道為什麼,只要你在我身邊,就這樣隨便說說話,你什麼都不用做,我就覺得自己的未來又多了一份勝算。」
「我很重視這種感覺。」
走過天南地北又怎麼樣,沿途風景再炫麗也不屬於他,他路過了風景,也深知四季交替不會為任何一個旅人停留。
快節奏的心動,高頻率的約會,今天喜歡你,明天中意她,其實愛上的不過是戀愛本身,痴迷於剎那的煙火,這些快餐式的愛不適合他。
他想要的是那種就算世界上只剩兩個人,也會反覆相愛的究極浪漫。
可這種戀愛去哪裡找?是比唐僧到西天取經還難的事,而且他也沒有白龍馬和三徒弟。
他漂亮,總有更漂亮的人取代他,他家境好,但走到外面才知道圈子裡不乏真正的老錢,擠進不屬於自己的圈子,慈善舞會上隨手潑出去的酒都能撒到帶銜的王室,他也不過是更有錢的朋友們心情好時叫來的 plus one,一個可隨意丟棄的新鮮玩具。
讀萬卷書,行萬里路,才更懂無窮宇宙,他就是其中之一粒粟。
自私是刻在人類基因里的,誰會為了討好他而摔斷一隻胳膊,誰又會為了他的心情而不惜丟臉挨揍,每天在他書桌前放一個水果?
每一個人生來都在孤軍奮戰,但是他有一個從小到大都心意相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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