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一周過去,程思敏穩如老狗,根本不拿正眼瞧他,於是時應心一橫,去春暉商城賣銀飾的攤位上給自己的左耳上打了個耳洞。
耳釘選了最誇張的款式,八分的鋯石,嵌在耳骨里,沒引起程思敏的注意,反倒是被班主任請到了教務處。
午後他在樓道里被罰站,程思敏拎著打掃教室的拖布從他身邊經過。
他故意把左臉迎著她,腳下踢踢踏踏,陽光下,耳釘閃閃發光,跟他的五官一樣醒目,可是她頭都不抬,像是躲瘟神似的迅速從他身邊跑過。
後來還做了許多這種蠢事,故意出風頭,在全年級面前顯眼,但拳拳打在棉花上,才發覺程思敏是真的不在意他了。
轉學後,左耳的創口久久不能自愈,屢次因為洗澡進水而流膿發炎,每每用雙氧水清理時疼痛鑽心,後來不得不放棄,任由傷口閉合,在軟骨上留下一個小小的凹陷。
這種感覺怎麼會不是初戀?即便過去再多年,只要春風吹,老舊的骨頭都會生出嫩芽。
程思敏笑了笑,也抬頭問他:「那你知道我是什麼時候發現自己喜歡你的嗎?」
「我那時候確實笨,比你晚一步,是在我們絕交之後。」
怎麼可能注意不到那枚耳釘,即便物件再廉價,質感再塑料,只要是戴在少年的身上,就有種桀驁的風流。他難道不知道,他是所有人矚目的對象,她總是在他沒注意到的地方看著他。
越不想,就越想,越不看,眼前就越是要浮現。
程思敏的初戀是一場聲勢浩大的地殼運動,內里山崩地裂,岩漿噴涌,但表面上卻處之泰然,靜得可怕。暗戀者因為自卑而飽受酸楚,但這種獨角戲的折磨也成為了孤芳自賞的一部分。
好像在和自己的感情做躲貓貓的遊戲,只要壓抑著,不被對方發現,那麼暗無天日的情緒中就有一絲隱秘的歡愉。
青春是厚厚的蛹,總要有醜陋的,苦痛的,破繭而出的過程。
此時此刻的程思敏已經不屑那種迴避式的感情了,她在今晚得到了勇敢的底氣,想光明正大的向時應表達喜歡。
電梯在 12 層打開,金剛打著哈欠用掛在脖子上的鑰匙開門回家,程思敏朝著 1202 的方向揮揮手道別,應該讓時應回家好好休息的,但她沒有,反倒帶著他往自己家的方向走。
路過 1201,時應踉蹌了一下,回過頭提醒程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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