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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外一角,站著兩個人,正是方鳳笙和鄒運判。
因為鄒運判沒穿官袍,排隊的這些人也注意這個老頭,倒是對鳳笙時不時看過去一眼,感嘆這男子氣質不俗。
「鄒叔,我今天在門外觀察了下,敢進這衙門的還是少數,多數都是在外面觀望一二,就走了。不如我們在門外設棚,專司這齣具鹽票核查等事務,棚子我估摸不夠用,以後還指不定是什麼光景,不如先設一棚,在邊上起房蓋屋。」
「你這主意不錯。」
「那咱們分頭?三處鹽場那裡,您也該敲打一二,這蓋房子的事,我讓下面人去辦。」
「那行。」
第56章
輪到老張頭, 他才發現這辦鹽的手續並不複雜。
他只需提供戶籍或者路引作為證明, 由鹽運分司核發護照。此護照上會註明貨販的姓名、年齡、籍貫、樣貌,在衙門繳納鹽課請票後, 會被登記備查。
此護照准行三年, 也就是三年之內, 他如若再行販賣鹽,只需來鹽運分司衙門繳納鹽課請票,就可憑著票去鹽場提鹽。
鹽票一式三聯,一份上交鹽運司, 一份留存分司, 另一份貨販留存。去鹽場提鹽後,鹽場大使會在鹽票上註明引數、運銷州縣, 並加蓋鈐印。此後運銷途中, 鹽和票不得分離, 若有分離, 則按私鹽論處。
貨販到達引岸之地, 需持照票奔赴指定的引地鹽務衙門呈繳, 供以衙門記錄上交與鹽運司核查。
如此一來, 這一整套手續就算走完了, 比老張頭所想的要簡單許多。
與很多人一樣,老張頭關注的也是沿路抽檢的關卡, 過關時是否容易, 這件事也被鹽運分司解決了。
抽檢依舊, 但他們只需核查票、照和鹽包重量是否有錯。關於這點海州分司這次也是下了本錢, 以前鹽出場為大包,過監掣署時會進行改包,改包費用由鹽商出,外包帶為布袋。
不提改包時的損耗,光改包費運商都需付出一大筆銀錢,而且這種包裝十分容易仿造,重量沒有固定,每次過壩都得監掣署重新稱重,浪費人力物力。這次海州分司直接將鹽包換為了紙質,並在鹽出場之時,就已全部分包完畢。
這種包裝防水防潮,仿造不易,又是統一重量,分別是五斤、十斤、二十斤,過壩無須稱重,是鳳笙費了大心思想出的點子。若此包裝能夠推行,對打擊私鹽也有益處,只認包裝就能認出是私鹽還是官鹽。
所以說,過卡肯定還是要過,但與以往相比,已經簡化了很多流程。且商販所應付的鹽課和雜項,早在鹽務衙門就已付過,通關過卡只需出示鹽票和護照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