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溯這邊跟程小旗打過招呼,所以程小旗才能暢通無阻的去調遣檔案,去搶案子,去帶蕭言暮四處轉來轉去。
沈溯是個說到做到的人,沒有因為蕭言暮的話聽起來有些異想天開而糊弄她,也沒有因為她的弱小而擅自替她做決定,他像是鄭重對待一件大事一樣,來對待蕭言暮的選擇,哪怕他心底里都覺得蕭言暮不一定堅持的下來。
蕭言暮聽到「玩兒」的時候,便知道沈溯和程小旗心裡都沒真的把她當成是「同等的同僚」來看,但她心裡更清楚,她現在確實也沒那個本事讓人家對她「刮目相看」,只能憋著這口氣,忍著往下聽。
她想證明自己,也不該是現在跟程小旗反駁,而是應該「到事兒上見」。
「好。」蕭言暮道:「那我們用過膳就去看看。」
她躍躍欲試,畢竟這是她第一個查看的案子。
用過膳後已是巳時,蕭言暮戴著面具,跟著程小旗騎馬,一起從沈府離開,去了外城的小縣中。
她們今日要查的案子,是近日剛發生的,寡婦殺叔案。
第31章 女人的權勢和野心
京外周遭有很多綿延小鎮, 鎮下還有鄉,鄉下還有村,因土地制度不便於流通, 很多村民落地生根, 一生都不會踏出自己出生的鄉鎮, 嫁出幾百里基本就是遠嫁,一生都回不得幾次家門。
而這次的「寡婦殺叔案」, 就發生在一個閉塞偏僻的小村莊裡。
小村莊叫「吳家村」,案件的過程也很簡單,說是有一戶人家,姓「吳」,吳家為兩兄弟, 父早亡,只有一個母親,帶著倆兄弟過活。
這寡婦姓王, 說是寡婦先嫁給了吳家長子,長子死後, 還有個次子, 而寡婦覺得丈夫死了,這個家也沒指望了, 所以想要霸占家中錢財,便想趁著次子睡覺時,將次子打死,繼承財產, 而恰好被起夜的吳家老母瞧見了, 吳家老母高嚷著喚來了眾人,將王寡婦當場捉拿。
便稱此案為「寡婦殺叔案」。
村子裡是有村長的, 在一個村莊裡,村長的權利極大,幾乎可以斷村民生死,按理來說,這種小案件,甚至都不會報官,只由村長一句話,便都自行處置了去,但這案子之所以送到鎮上,是因這寡婦的弟弟不認為自己的姐姐是貪財、害人之人,一直咬牙抗爭,不允村內自行判罰,才保住了著寡婦的一條命。
且,這寡婦的弟弟是個讀書人,是個秀才,日後是可能會做官的,村中人忌憚他,這秀才一鬧,此事才送到了衙門口去查。
恰好程小旗來要案子,便將這小案子要來,領著蕭言暮來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