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認罪認得像領獎。
挺著胸膛,雙眼放光,活像只驕傲的雄雞。
齊昭海都被他整無語了,第一次見著有人上趕著來認罪,而且還認罪得那麼態度積極的。雖然不理解張豫的行為邏輯,他還是揚了揚下巴:「既然如此,那就帶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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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證明,被帶去警局,不是張豫的目的。
被蹲守在雲程市警局門口的記者們團團包圍,才是張豫真正所享受的。
他從來沒被這麼重視過。
每一步,都在鏡頭的簇擁之下,都沐浴著不曾休止的閃光燈。
當被數不清的鏡頭對准,被相機「咔咔」狂拍的時候,張豫竭力克制著內心沸騰的狂喜。他恨不得在門口久久逗留,對每個新聞人熱情招手,讓他們分給自己更多鏡頭。
張豫為了曝光不願走,記者為了新聞也極力挽留。
齊隊長頭疼不已,只得叫隨行警員架起張豫,火速往市局建築里一送,然後立刻關上大門,將媒體朋友們的目光通通阻隔在外。
本案還在偵破過程中,信息都在尚未確定的狀態。
因此,隻字不可透露。
特別是現在這種社會高度關注的情況下,消息要真泄露出去了,指不定鬧出什麼亂子。
可張豫並沒有絲毫鬧了事的自覺。他進了警局後雖遺憾,卻照樣笑容滿面,一邊被帶著往審訊室走,一邊哈哈大笑著宣告:「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換一個名揚天下。值!我值了!」
齊昭海一聽,頓覺不對。
會被法院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不是殺人罪,而是侮辱屍體罪。
如果不是張豫記錯了法條,那麼……
他不是兇手?
帶著這樣一個懷疑,齊昭海在後續的審問之中,得到了答案。
聽說自己居然涉嫌殺人,張豫立馬驚恐地睜大雙眼,某足了勁為自己辯駁:「我沒殺人啊,我也沒承認過殺人。你們做警/察這個工作,是要負責任的。這種會掉腦袋的大罪,可不能說安我頭上,就安我頭上。說我對屍體不敬,這個我認,但我說什麼,也沒那熊心豹子膽殺人啊。」
「要是沒殺人,你怎麼解釋旋轉木馬上那兩具屍體?」
齊昭海高高挑起斷眉,語氣譏誚,故意刺激他:「那屍體還男女各來一個,你在挑選殺人對象這件事上,真是有夠『男女平等』的。」
張豫是個不禁嚇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