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刺激,張豫差點當場從椅子上跳起來自證清白。
「不是啊,這兩人不是我殺的。」張豫哆哆嗦嗦,害怕得都快哭出來了:「我只是撿了兩具屍體,拖回家加工處理了一下,把他們變成了我寶貴的藝術品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啊。警官你明察啊,我是萬萬不敢殺人的。」
齊昭海順著話題往下問:「撿屍體?從哪裡撿的?」
張豫低下頭:「郊區。」
齊昭海聲調陡然上揚:「說具體點,從郊區哪裡?」
「沿著藝術路往北一直開,在郊區路邊能看到一片小樹林。」張豫揮動雙手,連比帶劃:「那邊人少,安靜,距離市區一段路,但也不是很遠。我晚上沒事兒,就喜歡到那裡散步,那天湊巧發現了這兩具屍體。」
齊昭海:「你發現時,屍體是什麼樣的?」
擔心張豫沒聽懂,在邊上做記錄的樊甜恬,又貼心地作出補充:「具體描述一下,死者之前穿著什麼樣的衣服?是個什麼樣的姿勢?」
幸虧有她這兩句補充,張豫才知道要說什麼:「怎麼樣?呃,給我點時間想想啊……依我看,他們都像是被人扔在那裡的。那男的屍體還被擺得整齊一點,上面還蓋了層布。那女的屍體就四仰八叉的,一看就是讓人給瞎扔的。」
女屍被拋屍的隨意程度,像在扔一袋垃圾。
扔完了,人走掉就算完事。
連垃圾分類都不用。
張豫說完最初發現屍體時,死者的姿勢後,又趕緊說了死者的衣著:「警官,他們兩個原本的衣服我還留著,全放在我床底下那個箱子裡。那男的衣服還好點——高檔,有設計感。那女的衣服就普通得要死,沒半點藝術價值,還亂七八糟、破破爛爛,一點都不美。」
死者的衣服是極重要證物,這毋庸置疑。
從這些衣服當中,辦案人員可以解讀出許多有益於偵破的信息。
衣服的貴賤,可能與死者的貧富相關;衣服的款式,能折射出死者的穿衣喜好,甚至職業要求;衣物布料上,興許留有至關重要的痕跡證據……再不濟,僅僅死者在穿著方面的特徵,也是死者親屬認屍的標準之一。
此外,還有一點更加重要。
強/奸罪認定難,但受害者的貼身衣物,能在認定中起到很大作用。
由於初次屍檢中發現,女死者生前有疑似被侵犯的跡象。且在張豫的描述中,女死者身上最開始穿的衣物已有破損。這些破損,不排除是施暴者在作案過程造成的可能性。該衣物倘若未經清理,會是輔佐判斷女死者是否被強/奸的絕佳物證。
而施暴者在衣物上留下的證據,很可能遠不止如此。
走運的話,警方甚至還能從女死者內衣褲上,提取到強/奸者DNA。通過DNA比對,直接找到強/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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