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或許說,不必愛,只要憐他即可。
他如是想著,也是如是做的。
嚴庚書在李婧冉面前殺了人,也把自己的過去毫無掩飾地撕開給她看,就差扒了自己的衣袍讓她把他傷口處結的痂剝著玩。
嚴庚書把自己能給的,已經盡數給了出去,可即使他給出了自認的全部,卻依舊無法像從沒見過世界陰暗面的少年郎一般,把自己全心全意地給他。
他已經盡力了。
真的已經盡力了。
他曾也是恪守君子之禮、受封建禮教馴化的男子。
但在她面前,他百無禁忌。
君子遠庖廚,但嚴庚書可以為李婧冉進廚房熬紅糖水。
軍中忌女子,但嚴庚書可以絲毫不避諱地親手把沾了經血的床單默默搓洗了。
世俗多貴賤,但嚴庚書可以為了她打破這階級禮教,請旨娶她為正妻。
嚴庚書可以把自己沾滿鮮血的雙手浸在水盆中用胰子搓洗到破皮,可是有些事情,終究是改變不了。
他是骯髒的,手上沾滿了無數老弱婦孺無辜人士的鮮血。
他是卑劣的,能寵她入骨但對其他人卻從不心慈手軟。
世間有那麼多比他更為完美的男子。
歸根結底,他已經不再年輕,也不再光風霽月。
他只是她在茫茫人海里,最次的那個選擇。
當嚴庚書掀開帳看到滿帳的溫暖燭火、和燭火下的她時,他心底那一瞬的觸動是難以言喻的。
那是他從未感受過的溫馨,是家的感覺。
嚴庚書想,就算讓他下一刻去死,那也值了。
坦白說,李婧冉在最後一頓飯局上表現得並不高明。
又或者說,她的表演痕跡太重了,嚴庚書幾乎一眼就能看出她心里藏著事。
但他寧願當個傻子。
她給他夾菜,他便吃;她給他倒酒,他便喝。
她想要什麼,給她便是,他能給她的本就也不多。
她不想生孩子,他心里竟是高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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