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秀就這麼,在十六歲的年紀里,去做了別人的姨太太,那個老男人,年紀比她父親還大。
可她難道能拒絕麼?她母親和祖母,一邊哭,一邊罵,倘若她不肯,不就成了沒心肝的白眼狼?她那廢物哥哥,永遠只會沉默。
她說:“我應了,我肯了,只有一樁事,你們得應我。”
她母親說:“家裡這麼個境況,你還想要什麼呢?”
“我不要衣裳,不要首飾,也不要錢,只要讓我繼續讀書,我便什麼都依了。”
周秀這才能在學校里繼續讀下去。
然而,好景不長,連那樣的日子都不可得了。
周秀跟的那個,姓駱,是父親的上司,是衛生署的駱署長,她做他的小老婆,是想讓他出力轉圜一番,至少能保住父親的性命。
然而,不到半年,駱署長也進了局子。
原來,真正貪掉那批青黴素的人中,就有他!
這些人自以為手腳做得乾淨,只當是被水匪搶了,誰也查不出,誰知竟走漏了風聲,將火燒到身上來了呢?倉促之下,他們只得推出一個啥也不知道的周秀父親頂缸。
周秀父親洗脫冤屈時,已在獄中病死了,無人為他醫治,他是活生生拖死的。
周秀看到父親遺體時,發現他身上長了好大的瘡,無數蛆蟲在爛透的瘡中快活的鑽進鑽出。
哈,可笑啊,她做了害死父親兇手的小老婆,還是她娘她祖母她親哥哥送去的。
駱署長入了獄,周秀要回家,可她卻發現,不知何時,那個家竟沒有她的容身之地了。
賣了身,髒!
伺候了殺父仇人,髒!
可當初送她去的人是誰?是誰!
難道她是心甘情願的麼?
可打小出生在那裡,根也在那裡,縱然被百般嫌棄,周秀還是捨不得離開那個家。
直到她發現自己就要再次被賣掉,還是個老男人,還是做姨太太!
為著打通關節,家裡的錢財被花個罄盡,實在是捉襟見肘,可她的哥哥,要上學,要花錢,要討老婆,要花錢,他們還得吃喝,還得重振家業!都要錢!
於是,就要將女兒再賣一次。
那為什麼既要賣了我,卻又看不起我?
周秀噁心欲吐,若是旁人這樣對她,她還想得通,可這是她的親娘,親祖母,親哥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