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時間未到,迴廊上只有三兩個職員走過,手裡大都拿著皮包與早報。唐競對其中一人道一聲早,問道:“吳予培律師的事務所怎麼走?”
那人根本不認得他,卻是敬他的衣衫與做派,殷勤笑著替他指了方向。
唐競朝那邊過去,果然看見右手一處玻璃門上貼著吳的名字,中英法三種文字,標明此地是一間律師事務所。
大門未鎖,他推門而入。裡面地方不大,不能與樓上鮑德溫的寫字間相比,只一眼便可看個囫圇。靠窗有個獨立隔間,裡面寫字檯上趴著個人,正酣睡未醒,不是吳予培又是誰?
唐競一笑走過去,更看見這位吳律師腦袋枕著胳膊,胳膊下面壓著紛亂的紙,紙上滿是字跡。他辨出其中謄抄好的一份,抽出來來粗粗瀏覽。
吳予培似有所感,懵然醒來,抬頭看見他,倒是嚇了一條跳,慌忙低頭在桌上找眼鏡,擦淨兩片玻璃戴上。
“你怎麼來了?”他問唐競。
唐競卻已經看完了訴狀,原物奉還,贊了聲:“吳律師果然好文章。”
這句話並非揶揄,吳予培所作的訴狀舉證絲絲入扣,陳詞慷慨激昂,最後總結亦是擲地有聲:晴空丸上日人的所作所為,是對你我同胞生命權的藐視,對中國法律的踐踏。
這話當時聽著像唱高調,此時卻也叫唐競有些感觸。
吳予培聽了他這一贊,臉上有些赭色,低頭笑了笑道:“昨夜趕著寫的,還是匆忙了一些。可惜情況緊急,時間有限,也只能這樣了,我今日就差人送去檢察廳。”
文章確是好文章,至於有沒有用,就不是他們這些人可以做主的了,唐競心想。但見吳予培額上一個紅印,是枕著胳膊趴在桌上睡覺留下的痕跡,又覺得好笑,那些掃興的話也不曾說出來,只點點頭便揚長而去,留下吳予培還在原地睡意懵懂。
吳律師說到做到,晴空丸案的訴狀便是在那一天呈交到了檢察廳。
然而,又是兩日過去,孫桂的屍檢尚未重開,日本領事已然對記者發聲。那通講話在滬上幾張報紙全文刊登,重申事情起因是孫桂行竊在先,結果是撞傷致死,純屬意外。而日方公正不阿,業已傳喚丸上所有船員。待偵訊結束,如果確有發現毆打情節,自會將涉案人申解領事法庭, 依日本法律懲辦。如果沒有,如何處理涉案人,更加只是領署與船方內部的決議,與中方或者租界當局全無關係。
唐競在報上看見此條消息,便知這事已不能再拖下去。當天下午,他遞了一封信到吳予培處。
不多時,有電話打上來,是吳予培問他:“這戲票做什麼用?”
那信封里別無他物,只兩張崑曲名角兒秦君與邢芳容所做《牡丹亭》的票子,都是丹桂軒戲園裡的頭排位子。
“自然是請你看戲,”唐競笑答,“記得帶華萊士小姐一同去。”
吳予培還要再問,唐競這邊已經掛斷電話,反正事情早已與寶莉商定,她會知道怎麼做。
那天夜裡,唐競也去了丹桂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