畫舫的甲板上有一個青衣小袖的舞女,十一二歲的模樣,瘦長細小的身子,舞姿婀娜。
幾人看了過去:「怎麼了?」
「跳的不錯。」
「紅顏薄命啊。」每年從西湖里撈走的女鬼魂魄真不少。
于謙皺眉:「看她的腳。」
「有點小。」
「小孩吃不飽飯身上都小。」小臉,小手,瘦骨嶙峋的。
「不對,我覺得她的腳裹的比尋常人更小些。」
岳飛嘆了口氣:「提起這件事,江南地區大於北方。差人們常見怨氣衝天,過去查看時,樂戶的啼哭哀怨都是這件事導致。」
現在裹腳的都是歌姬舞女,準備賣孩子的人家,或是買小姑娘培養準備賣高價的人牙子,以裹小腳為奇貨可居,賣給人家做妾也會安分不逃跑,價格更高。這就和某些賣梅花松樹盆景的人一樣,好好筆直的小樹,非要摧折扭曲,弄成奇形怪狀的樣子,硬生生造成深山樹木的樣子。
沒有發明這事兒的時候誰也沒想到,一旦有一個人造出來這樣事,又以千金售之,價高十倍,商人們聞風而動,立刻推廣開來。
又過了不久,有女鬼上吊死了,帶到城隍廟來一問,是因為家道中落父母雙亡被伯父賣到青樓,十歲還被逼著裹腳,但骨頭已經漸漸長成,不是五六歲骨頭還軟的小孩,更難。苦不堪言,趁著洗衣服時投井自盡。
判官憤然摔筆:「這要是出了什麼事,怎麼逃難!」尋常百姓最重要的一個是勞動,另一個就是逃難。
「現在是怎麼裹腳?」
以前也裹,就和系腰帶一樣顯得細小,就在睡覺時穿上稍緊的睡鞋,試著控制一下大小。
整個城隍府的人都認為沒必要,女人的腳只要比男人的腳小就挺好看,這是天然的,費那個勁幹什麼。平民女子走路多,腳當然會大,貴族女子出生之後或被抱著背著,出門則騎馬騎驢,腳自然會小而美。
女鬼一邊哭一邊說了流程。現在是把四個腳趾折下去,就留下尖尖的大拇指,弄的骨斷筋折。內中病痛腫脹,外面穿上漂亮的繡花鞋,供人賞玩。
秦樓楚館中的女子自古多悲怨,現在好像更慘了。
以前健康時年老色衰了還能當僕婦、做工養活自己。
這件事以揚州江淮為主,蘇杭兩地遜之,這裡還是第一個鬼魂因此而死。
岳飛:「此風不可長。」上報此事,建議買賣雙方都入罪,正如之前宋朝皇帝禁止使用點翠首飾一樣,雙方都有罪。地府現在的風氣不錯,不能流行起這股風浪。男鬼不能喜歡,女鬼不能效仿,剛死下來的也需要處理。他看那些舞槍弄棒還跑得快、賣弄力氣和摔跤的婦女就覺得不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