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各國專家幾乎清一色的認為,這件事兒會不了了之,也是非常正常的一件事兒。
當日本政府召開發布會的時候,很多人選擇了觀看,畢竟,看一個大國向一個小國低頭,可是有史以來的第一次。
「經過對吐瓦魯政府扣押我國記者事件的研究,我們承認,我國記者在言語上,確實有不當之處。」電視上,日本政府的發言人平靜的說道:「但是,我們依然認為,吐瓦魯的處置方式,過於嚴苛。而且,吐瓦魯的普通公民,是沒有執法權的,在這次事件中,傷人者為什麼沒有受到應有的出發?所以,我們希望吐瓦魯政府,能夠審視自己之前的判決,重新做出慎重的判決,讓我們日本國民能夠信服,讓全世界能夠信服。」
李大牛看著電視上,開始回答記者問題的日本政府發言人,搖了搖頭。
「這小日本,還是本性難移,就怕別人比他還硬啊。」
伯恩斯在旁邊陪笑道:「這說明國王陛下您的實力,已經讓日本這樣的強國不得不正視了。」
日本政府的發言,表面上看起來,還是想要一個交代,甚至是要求吐瓦魯更改之前的判決。
但實際上,這已經是服軟的表現了。
說本國記者言語的不當,就說明他們已經承認了他們國家的記者,觸犯了吐瓦魯的法律。而所謂的讓吐瓦魯重新審判,並給出一個讓他們信服的結果,完全是委婉的讓了一步。
是不是要重新審判,是不是要更改之前的判決,決定權都在吐瓦魯手裡,或者說是在李大牛的手裡。
也就是說,只要李大牛能夠給他們一點面子,稍微更改一下對那幾個日本記者的判決,比如之前要關一個月,而現在改成二十天,那麼日本就可以有台階下去了。
你看,吐瓦魯服軟了,更改了判決。日本政府完全可以這樣跟自己的國民交代。
而對於吐瓦魯來說,稍微更改一下判決,也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兒,關押二十天或者是一個月,這種事兒在法律上,也就是法官嘴一歪的事兒。因為沒有任何國家的法律條款,會對犯罪者的刑期,做出嚴格的規定,限制死必須是多長時間,從來都是多長時間至多長時間。
比如,某項罪名的判罰,法律規定是3年至10年的刑期,視罪行的嚴重程度決定到底是這之間的哪一個年限,除了要根據犯罪事實之外,就看法官的心情如何了。5年的刑期和5年零1個月的刑期,真的會有人去追究嗎?
所以,這世上有很多一樣的罪名,判罰的結果卻有所不同。
至於對打人的吐瓦魯公民進行處罰,決定權也是在吐瓦魯,按照日本政府的想法,幾個普通公民而已,為什麼不能處罰?再說了,又不是讓你槍斃這幾個吐瓦魯公民,高舉板子輕輕落下,誰會真的那麼死板的去追究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