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警方據此推測林美娟是晚上在外面散步的時候絲巾鬆脫,落進了魚塘里,女孩心疼想去把絲巾撈起來,結果不小心掉了下去,才會不幸溺亡的。
此事被定性成了意外,家屬也沒有異議,倒是學校因為管理不善晚上少了個學生都不知道而賠了些錢,但賠償金額在現在看來也少得可憐就是了。
若不是戚山雨聽過那捲錄音帶,估計任誰都沒法子將一樁二十三年前的女學生意外溺亡案跟“謀殺”二字聯繫起來。
然後戚山雨循著“杏滘村”這個線索一查,還真就查出更多的事情來了。
“你看,在199○年到199×年的這五年時間裡,杏滘村有兩樁未成年人死亡的案件,一共死了三人。”
戚山雨抽出兩份檔案列印件,並排擺在柳弈面前。
第一樁案子發生在199○年的8月18日,距離現在已滿二十五年。
當年杏滘村的一間民宅於傍晚六點半突發火災,火勢蔓延得相當迅速,很快整間房子就被火海吞沒了。
消防員趕到後,在村民的幫助下將火撲滅,並在屋中找到了兩具燒成了碳狀的焦屍,核實身份後,得知是當地一位女性未成年村民和她隔壁村的小男朋友。
被燒死的女孩名叫張曉娟,歿年17歲,在當時還是東灣市的一所職高學畫畫;而她的男朋友名叫黃鵬,是她的同學。
這對小情侶出事時已經交往了三個月,正是濃情蜜意的時候,趁著暑假,大人又都外出務工在女方家中廝混,鄰居反應二人已經同吃同住了得有好幾天了。
後來消防員對火災現場進行了調查,發現起火點在廚房,是天然氣泄漏和爆炸引發的大火。
因為張曉娟的媽媽在家時經常會接些衣服、玩偶剪裁縫紉的工作幫補家用,所以家裡堆了不少布料和泡沫一類的填充物,全都是極容易助燃的物品,於是警方認為起火後火勢才會燒得如此猛烈。
這同樣也是一樁不幸的意外。
本來這兩樁案子時隔足有四年,且張曉娟是杏滘村本地人,林美娟則是外來的學生——林美娟入學時,張曉娟早就離世了,兩人可以說是毫無交集,實在很難聯繫到一起。
然而偏偏她倆不止年齡相仿,而且名字里還正好帶了個“娟”字。
為了證明這是不是一件單純的巧合,戚山雨試著用“娟”字作為搜索關鍵字,沒想到卻找到了第三樁案件。
第104章 5.Mulholland Dr.-11
戚山雨從檔案庫里搜出來的第三個案子,是一樁失蹤案。
200×年的10月25日,也就是距今二十二年前,杏滘村的一戶村民報案,他家年方十八歲的女兒程娟娟留書後離家出走,說是要和男朋友到外地展開新生活。
當時正值二千年初,家用電腦還不算很普及,手寫的書信還是很重要的交流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