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沒有第二個人的足跡,沒有他人侵入的證據,沒有抵抗或搏鬥痕跡。
死者衣著完整,身上找不到抵抗傷,也沒有遭到拖拽拉扯的跡象,還發現了疑似用來“墊腳”的翻倒的板凳。
最重要的是於弘業留在現場的那封語意明晰,內容完整的手寫遺書。
技術組已經與於弘業店裡的出入貨登記本上的字跡對比過了,還搞來了他在街道辦事處那兒留下的簽名,雖然正式的鑑定書還沒發出來,但他遺書上的字跡和書寫習慣和日常文書上的並無差別,簽名也是本人留的,故而可以認為偽造遺書的可能性非常之低。
再加上現在柳弈這邊的屍檢結果也支持死者是上吊自縊而死的,於弘業“自殺”的結論差不多就是板上釘釘的了。
“可如果是那樣,為什麼那黑衣人會剛好在28日凌晨出現在煜琇閣附近?”
江曉原積極參與推理,這時舉起手,提出了自己的疑問:
“如果不是巧合的話,那他又是去幹什麼的?”
第177章 6.Insious-36
“文具店的監控有拍到嫌疑人出入煜琇閣嗎?”
因為沒親眼看過那段監控,所以柳弈先向戚山雨確認了一下重點。
“沒有。”
戚山雨回答。
文具店在煜琇閣的斜對面,監控無法拍到煜琇閣的正門,不過從男人移動的方向來看,他確實在於弘業的推測死亡時間段內從煜琇閣的那邊往反方向移動,且腳步匆忙,肢體語言很容易給人一種“逃離”的感覺。
當然,只憑監控的內容,僅可證明那嫌疑人在附近出沒過。
但他進沒進古董店煜琇閣,在目前還沒有發現有力證據的情況下,確實只能等到逮著當事人之後才能從他口中問出准信了。
於弘業的屍檢十分順利。
在完成了胸腔各大臟器的檢查後,柳弈離斷了死者的食道、胃部和十二指腸段,將它們放到了托盤上。
屍檢的常規項目必定包含有死者的消化道檢查。
特別是胃部,法醫們通常能從胃裡的食糜推斷死者的死亡時間,並且從中得到諸如他的飲食習慣、可能的就餐地點,乃至經濟狀況、生活環境等許多細節。
不過這次柳弈剪開死者的胃部時沒有發現食糜——這說明死者起碼在死前六個小時內沒有吃過食物。
但他卻找到了一些更“有趣”的東西。
“……一顆膠囊。”
柳弈用鑷子小心地夾起黏在已經開始自溶的胃黏膜上的一顆藍白相間的膠囊,將它放在了彎盤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