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戚警官在心裡逐一分析和思考三個疑點,細細思量之後,說出了自己的想法:“不過,證據還沒 ‘硬’到能推翻包永興是兇手的結論,對吧?”
柳弈嚴肅地頷首。
他和戚山雨四目相對,默契地從對方眼中看出了同樣的想法。
疑點確實存在,且接二連三的細節問題很容易讓人感覺案件似乎哪裡有貓膩。
但當時負責辦案的警察也不是傻子。
相反的,因為包永興案性質惡劣、影響重大、社會危害性高,當年負責辦案的警官們在上面耗費的心力絕對不少。
十八年前還不像現在這樣滿街都是攝像頭,別說是包永興襲警的那條偏僻的公路,連經濟最發達的省會城市也亂象頻生,治安狀況和現在完全不可同日而語。
當年的警官辦案無法像現在那樣“眼見為實”,出了惡性案件首先考慮翻監控、查記錄,而更多的是依賴還原罪犯的作案過程和行動路徑,再通過人證物證鎖定嫌疑人,再將嫌疑人逮捕後進行審訊,盤問出其犯罪經過的。
當時包永興逃進了山林里,找到他時對方已經自掛東南枝了。
所以在這個案件里,天然缺少了對嫌疑人進行審訊並取得其自白這一環節。
不過包永興在自殺前留了遺書,湊合算是填補了這一環節的缺失。
除此之外,包永興案里的相關人證物證一樣不缺,每一樣都能證明他確實就是本案的真兇。
警方在被害的鄧警官遺體旁發現了包永興掉落的擦汗用的小毛巾;他貨車裡搜到了粘附著鄧警官血跡和毛髮組織的六角螺絲扳手,其邊緣形狀與鄧警官後腦處的傷口完全吻合,足以證明其就是殺害鄧警官的兇器;而被槍殺的爺孫倆的家裡更是沾滿了包永興的指紋,特別是一樓側面那扇被撬開的窗戶,經驗豐富的刑警一看就知道,分明就是小偷慣犯的經典入室手段。
除此之外,警方還在沿途找到了好幾個證人。
有加油站的店員認出了包永興的臉,證實他曾經在鄧警官遇害的地點附近加過油,且時間正好是鄧警官被殺前的一小時,警方後來畫出了包永興貨車案發當日的行駛路線,證實了時間、地點都沒有問題。
然後還有被殺的爺孫兩人家附近的鄰居,曾經看到包永興的貨車停在距離別墅大約兩百米的一個偏僻的岔路口;同時還有人認出了包永興上吊時穿的外套,說自己看見穿著這件衣服的人曾經在出事的別墅後門徘徊過。
所以警方掌握的並不是孤證,而是一條十分完整的證據鏈,而簡一端提出的三個疑點都過於薄弱,根本不足以推翻這一系列的人證物證。
柳弈和戚山雨都是認真研究過包永興案的卷宗的,自然仔細看過這些案件調查的細節,沒從中發現更多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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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時先放下包永興的案子先不提。”
畢竟已經是十八年前的舊案了,現在他們手頭上甚至沒有卷宗和屍檢鑑定書的原件,光靠回憶細節也很難討論出個什麼所以然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