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罷,秦朝寧抿了抿薄唇。
他頓了頓,上前應道,「學生願。」
「行,來人上紙墨筆硯,讓其雙方互相出題,現場作答。」縣令傳令衙役們道。
他朝那幾位學子,以及秦朝寧正色明言,「此次爾等雙方答卷,將由本官幾人評卷,若是爾等對結果不服,縣衙會將其張貼於大門外告示牌。」
「這是本官對本縣學子最後一次提醒,若有下次仍有此類申告,需受二十大板後,再提證申告。」
「空口無證者,縣衙一概不予受理。」
第063章 事了
雙方都被縣衙的衙役們安排了書案, 椅子,紙墨筆硯。
對方五人商議集他們之所長一同出具一份考卷,秦朝寧只需要做這一份考卷即可。
然後, 他們五人就都做秦朝寧出具的同一份考卷便可。
他們預想的是,他們之中但凡有其中一份考卷的水平能夠超越這六歲小子, 他們現下哪怕是以人多欺人少,也算實現了正義, 揭穿了縣試的黑幕。
在他們心中,讀書人為了能夠給眾多學子伸張正義之事, 又怎麼能算勝之不武呢。
公堂內,縣令大人、縣丞、縣尉、主簿,以及孫夫子皆默認了此事,面上均無異議, 任其折騰。
對方幾人湊在一起, 嘰嘰咕咕地小聲討論著。
秦朝寧則伸出小手扶穩了椅子靠背的木條,左腳踩在椅腳上的橫欄,用力一蹬, 這才借力坐到高椅子上。
然後,他挽起袖子, 鋪開紙張, 抬筆點墨,一臉氣定神閒地在其中開始準備書寫。
他按照第一場縣試那般,出的考題是源自四書五經的八股文題目兩篇、五言六韻的試帖詩題目一首。
沒多加思考, 秦朝寧便寫下:
題目一:[1]「行己有恥,使於四方, 不辱君命,可謂士矣。」
題目二:[2]子曰:「過而不改, 是謂過矣!」
題目三:以勸人改過命題賦詩一首。
幾息之間,他就寫完了,於是舉手向縣令大人稟告道,「學生秦朝寧已完成出題。」
縣令見狀,便讓衙役上前收其考卷送上來過目。待他打開此考卷一看,頓時愣了愣。
這小子促狹亦如他也。
此前,他讓那些鬧事學子的答卷張貼於告示牌一年,便是讓其待來年縣試仍可看見自己的當卷,同時縣裡所有學子這一年內皆可引以為鑑。
總而言之,在鹽邊縣讀書人中,自此,那幾人算是有了「名氣」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