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那天晚上的記憶,她只剩之輝鐵青著臉回頭斥責那抽菸的人,又手忙腳亂的扶她回家。他身上有一股淡淡的薄荷香,安撫了她翻江倒海的心肝脾肺。
“不是,我爸開夏利,他喜歡”
他說著,轉過頭打量她,眼神直勾勾,愛君的臉兀自泛紅,“我臉上有東西嗎?”
“我在店門口碰到張嘉儀,她說你昨天被搶,還被劫匪的摩托車在地上拖行。你傷在哪兒?”
“啊,這事啊,沒受重傷”,她雙掌張開,攤在他面前,“手掌擦傷,上過藥了,無所謂。”
之輝拉過她一隻手,湊到眼前細看,指腹沿一條最深的傷痕划過,說:“命比錢重要。他要搶就由他搶,較什麼勁。”
手掌肌膚傳來他的溫熱,愛君的心尖微微酥麻,趕緊抽回手,“都說沒事。我們走吧,這裡沙塵大,一會你這車又得洗了。”
“好的,尊貴的乘客。”他順手把背囊從她腳邊提起,放到車后座。
背囊有點沉,“你一般住校住幾天?”
“說不準。這次住兩個星期吧,多打幾天工多賺點錢。”況且,回家左不過就是昨晚的情形,還要吐出辛苦錢幫補定軍。
“嗯”,他點點頭。
車子開上環市路以前,在紅燈前停下,一個中年男人正在車旁邊的石灰牆上貼廣告。密密麻麻的小廣告中,愛君注意到一份,“學打字,到中和,一個月速成,包學會”。
之輝問:“電腦打字廣告嗎?你有興趣嗎?現在學電腦打字很吃香。”
“嗯,我正在存錢報電腦班,300塊呢,真貴。”她辛苦一天,又背又扛,才賺二十,廉價勞動力。
“我教你唄。”
一句話,讓兩人回到幾年前,默契相視而笑。
“你會?你有電腦?”
他輕笑一聲,“羅小姐,我好歹也是大學生,而且還是英語系的大學生,會打字很稀奇嗎?我家有一台電腦。你可以來我家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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