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同意向金陵女子文理学院现金援助基金会拨款100元。
103.同意向金陵女子文理学院难民借贷基金会拨款500元。这笔借款可分期归还,归还时不必汇入基金会,而是用于学院的社会支出。在可能的情况下,建议申请者向上海申请贷款。
104.金陵女子文理学院申请特批专项资金3000元,为一贫如洗的寡妇和毫无家庭资助的妇女开办一所家庭手工劳作学校,计划给150名妇女每月发10元工钱。国际委员会讨论决定,要求金陵女子文理学院拿出具体计划,并说明计划为妇女提供的培训是否能为她们从事这项手工劳动提供必要的准备。
105.向恢复秩序委员会这段时间内从事该项工作提供预算资金5000元,它包括已批准拨给金陵女子文理学院的600元以及恢复秩序委员会职工2月份工资计400元。换句话说,只需向恢复秩序委员会追加4000元。
106.为援助那些居住在其他城市却想返回家园的难民,国际委员会委托秘书向全国基督教总会了解沪宁线沿线各城市的生活情况及它们提供援助的可能性。
107.理事会委托拉贝、索恩和斯迈思3位先生组成特别委员会,为下次会议提交一份有关所有基金会的初步预算报告。特别委员会还负责估算我们向杭立武先生申请的款项数额。
108.停止向员工发放大米,按价给他们现金补贴,防止因其他用途而过多占用本应援助穷苦难民的储备粮。
109.据此原因,国际委员会应完全停止销售粮食。
110.授权上述由拉贝、索恩和斯迈思组成的特别委员会即预算委员会解决员工的工资问题。
111.在向自治委员会继续提供汽油前,先要求自治委员会支付1月份的汽油费。在预算委员会进行的谈判取得初步结果之前,应暂时完全停止销售汽油。
附:里格斯先生(他是最后一分钟来参加会议的)说,自治委员会已准备付款,每辆汽车每开一趟平均消耗汽油2加仑。
附:在理事会邀请信的会议议程一项中,斯迈思先生提到,现有汽油库存(包括少量漏损在内)总共2110加仑。2月5日,它们分别存放在:宁海路5号600加仑,金陵大学1510加仑。
l12.关于更名问题也转交拉贝、索恩和斯迈思3人委员会讨论,他们应在下次理事会会议上报告讨论结果。
会议于19时结束。
签名:刘易斯 S.C.斯迈思
注:副总干事索恩先生报告说,我们已经将85袋大米作为赈济口粮供应难民,分发给金陵女子文理学院和难民收容所内红十字会粥厂的粮食也包括在内,还包括每天出售的大约10袋大米。目前,我们仅剩有储备粮约2000袋大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