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第一反應居然不是恐懼,而是瞭然和慚愧。
我覺得這不太好,我甚至又聽到自己腦海中沙堆滑落的聲音。
到此為止,你們猜對了吧?我想殺的那個人究竟是誰。
我努力控制自己的情緒,對著她,溫柔地啟唇一笑。我一定是絕美的樣子吧,那是我心上人的樣子。
我學著心上人溫柔孝敬的樣子,對老女人說:「您來了?」
……
當一切結束之後,我氣喘吁吁,更餓了。
屍體狼藉。
我來之前沒有吃晚飯。
廚房裡有什麼呢?
唔,讓我來看看。
鍋里還剩了一碗雜麵條。
我把它們熱了熱。
然後捧著面,坐在廚房外,看著大缸外的兩具屍體,剛剛分明鮮明這會兒已經徹底完了、閉嘴了的屍體,欣慰又香甜地吃起了面。
可是吃著吃著,我仿佛看到老女人鼓起的眼珠子在斜視著我,還有那張牙齒稀疏的嘴巴,大大地張著,仿佛要對我說出些什麼不該說的不遜之言。
我換了幾個位置,幾個角度。
直到確定她就是在瞪著我,而且一不留神,那張嘴就要吐出什麼來。
我吃著麵條,就這樣面無表情地和女屍對視了很久。
直到我摸著口袋,掏出了一樣東西。
鉗子。
我要拔了她的牙。
讓她永遠說不出話。
至於麵條啊,當然吃完了。
碗也規規矩矩地放好了。
我說過,我是個習慣很好的人。
而說起為什麼我敢在這裡吃麵,放肆地捧著碗筷,而不怕留下指紋,其實,那正是我下定決心來犯案的最大的底牌啊。
啊?
是不是?
是不是呢?
小警察!!!
宋唯回過神時,愣愣地看著自己手上的鉗子,和被薅得散落了一地棉絮的布娃娃的嘴巴。
浸了水的布娃娃。
少年帶著俠的靈魂,殘忍地殺害了兩個人。
他模擬了案發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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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4月26日,李翠蘭夫婦連同被拐無名氏嬰兒被砍頭。
檔案判定:激情殺人或仇殺。
檔案現場:一罐未開封的奶粉,剛彈過棉花的貼和的新襁褓。
這是我第二次殺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