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點完今天早上的帳單,很不幸,賣了五十多碗餛飩的流水正好三百塊錢。
這其中還是因為有兩個老顧客打包的多,又對年輕閨蜜點了份帶魚。
按照這微乎其微的利潤計算,這一家人忙活了一個早上也就掙了一百多塊錢,那雙高跟鞋突然一夕之間變得太過奢靡了。
掛在網上並不是無人問津,打了對摺後標價3400的CL,既是經典款式,又遠低於二手價格,立馬有人戳了她。
溫寧不是沒曾擔心過,萬一被周寅初發現了怎麼辦,但她明白對於周寅初而言時間有多寶貴,這麼一雙鞋又有多不起眼,並不值得占據他的時間。
如果選擇半價出掉的話,至少,她和身邊人的日子在最近這段日子可以過得稍稍滋潤些。
窮人的生活法則就是如此,她沒有必要為了一雙沒有多大意義的鞋而浪費變現的可能,生活也不允許她這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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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寅初最後迷濛的視線中看見了她穿上了自己的那雙鞋。
他興致有幾分高漲,不得不承認,自己的審美總是在線的,那雙鞋輕易能夠點燃他的五感六觀,在深夜和黎明交替之間令人心馳神往。
可……她要是賣掉怎麼辦。
周寅初不是沒有想過沒良心的女人走後就立刻把自己送出去的鞋掛在網上,畢竟自己已經將鞋當做贈禮送給了她。禮物的所有權在於她自己。
可真正在網絡上搜索到那雙30分鐘前上架並且同城的CL的時候,他臉色陡然一變。
他想過女人的無情無義,但還是沒有想過她會無情無義到這種地步。
轉手就將自己的禮物賣掉。
這就是人們眼中可憐無助的她?
就這麼輕易地玩弄著自己的感情,並視其為理所當然?十五年前就是如此,沒想過,十五年後她竟然還是用同樣的方式打自己的臉。
但周寅初深知自己沒有怪罪的資格。
他通知自己的私人助理:「幫我再買三十雙。同色,我對白色、裸色都不敢興趣。」
大不了,見她一面,就強制送她一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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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到自己同城買家的時候,溫寧正在低頭喝免費的檸檬水,那是個年輕的女孩子,她手舞足蹈地向自己招手,熱情似火。
她帶了條有段時間很流行的民族款式方巾,皮膚是健康的小麥色。
那應該是這雙鞋新的主人。
「我就是天天做夢著穿這雙鞋結婚,未婚夫說給我買Jimmy choo,可在我心中,只有紅黑相呼應的Christian Louboutin才算得上真正的有魅力又蠱惑人心……超級有女人味的一雙鞋,很久之前我就被種草了!」
她描述起她見到那雙鞋的激動心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