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那一連串的電話通知給划走,交完水電費以後,將通訊錄里的師父改回了他的本名:宋陽。
做完這一切後,我才給宋陽撥了回去。
宋陽語氣淡漠得問我下午為什麼一直不接他電話,我沒說話。
宋陽又厲聲讓我返回特案組。
「我有事,而且現在天都快黑了……」
我不想見到他,宋陽卻動了怒:「立刻,馬上,滾到我面前!」
這時候我忽然覺得,如此不近人情的他,才是真正的他。
他從來就不曾對我打開過心扉,他一直都是這麼對我的,一直。
我還是回了特案組,站在宋陽的跟前。
偌大一間辦公室,就只有我們兩個人。
宋陽一開始是背對著我,等我進來後,他劈頭蓋臉得將一沓子文件摔在我的臉上,厲聲怒道:「丁隱,你做事怎麼不跟我商量,眼裡還有我這個師父嗎?」
果然,聰明如他,知道是我暴露了安全屋的位置,是我幫了刀神。
因為知道安全屋位置的只有四個人。
他,徐廳長,厲劍鋒,還有我,而我是唯一值得懷疑的對象。
我冷唇相譏:「那你呢?你有把我當成自已的徒弟嗎?」
宋陽微微愣了一瞬,似乎不知道我為什麼會如此說話,但他很快就冷靜了下來,並且轉移話題道:「好好看清楚那些文件,人家有精神鑑定,人家未滿十八歲,目前也沒有任何證據可以鎖定彭定疆就是本案的兇手。但你,丁隱,你卻成為了一個徹頭徹尾的幫凶,讓別人殺了彭定疆。」
「丁隱,你知不知道你現在犯了什麼罪?」
問出這句話的時候,宋陽大口喘氣,顯然是被我氣到了。
我卻神色自若得背誦起《刑法》:「在他人產生殺人決意後,以心理支持、物質幫助等方式故意幫助他人實施犯罪,或為他人實施犯罪創造便利條件,而自已不直接實行犯罪。一般視認罪態度、犯罪情節等量刑,處三至十年有期徒刑。」
「你!」
宋陽咬住了自已的牙齒,顯然沒料到我真的背出了條款。
他仰起頭,長舒了一口氣,稍稍平復了一下自已的情緒後,重新看向了我:「小隱,我知道,那傢伙是該死,千刀萬剮都不為過。可我們不能跟所有人作對,我們只能等證據充足,再重啟碎-屍案。」
「小隱,師父明明答應過你,只要在追訴期內,他就必定會下地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