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艷是離家出家想去大城市闖蕩的追夢姑娘。
宋輕輕與李艷在火車站道別。
李艷揮著手,洋溢著笑容:「我要去過我的白領生活啦!你要和他好好的啊!」
宋輕輕也向李艷揮手著,大聲地回她:「我們都會好好的!加油啊!」
六年後,她叫南風,不叫李艷了。
天,怎麼這麼灰呢。
他伸出右手,遮了遮眼睛,他的左手還留著不可名狀的酸痛,距離那場鬧劇結束已經有五個鐘頭了,他以為在做夢,所以睡了,睜開眼,天就灰了。
「吃點飯吧。」許玉月坐在他身旁,吹了吹熱粥,勺子遞到他嘴邊。
他偏了頭,眸色淡然:「你和她說了什麼?」
「我能說什麼?」 許玉月嗤笑一聲,放了碗,「林涼,當初我都沒阻攔你們,現在我來多此一舉幹什麼?是她自己提出要走的,難道我能拿刀架在她脖子上讓她跟你說道別?她要是有心想陪著你,我說什麼都沒用知道嗎?」
「她是個傻子。她根本不懂愛人。你能帶給她好她就跟你過下去,過得不好了遠走高飛不是正常的事兒?人都是自私的。女孩子也不可能拿青春陪你一直熬苦日子,懂嗎?說到底,她就是不想等了。你自己想開點,人都這樣。」她把雞湯倒進小碗裡,用勺子攪了攪。
她說,這樣的日子過下去真的太難受了。
她說,回去跟著宋文安
她說,不愛。
拳頭狠狠砸在床上,用力,青筋暴出,骨節都泛起生硬的疼。
她做得對。
他們住的是時常斷水斷電的不足幾十平方米的出租屋,糟糕的環境,有蟑螂蟲子。他沒有時間帶她去遊樂園,他不能隨意帶零食和酸奶給她,他關了她的小賣鋪,他不能帶她吃日料,讓她被人欺負,讓她只能在家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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