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院長嘆息,「談何容易啊,之前有戶也想收養小花,他們家條件太差,兩夫妻脾氣又厲害,家裡一溜串的兒子,想把小花當童養媳,我沒捨得送過去。想著大娘家媳婦自己沒有孩子,肯定會對小花好,誰知她這又懷上了。現在家裡兩三個孩子都不會嫌多,她卻不容不下小花。」
「所以說小花離了她家也是好事,她原來那個養母,心眼可不大好。」方圓嗤道。
「可惜沒打聽到小花父母的消息,能讓她親爸媽接回去就好了。」路院長道。
「其實,我打聽到了,但是小花還是不回那個家的好。」方圓突然道。
第47章
不待路院長發問, 方圓先把情況和他說了。
方圓和陳南方提過小花的事, 他記在了心上,前段時間終於打聽到了小花的父母。
小花親媽叫盧鵲, 她是林坑公社的社員,她的父親曾是余陽縣有名的大地主, 解放前林坑公社的土地三分之二是他們家的。
作為大地主子女出身, 她成年後, 一直沒有人來家裡提親,盧父怕女兒折在手裡,而且也想通過女兒的親事給兒子換點聘禮回來, 收了當地一個遊手好閒, 名聲臭壞的鰥夫廖賴子二十塊金禮金,把盧鵲嫁給他。
廖賴子的二十塊錢,也是把自己八歲的女兒換給人家做童養媳才拿到的,可想而知, 盧鵲嫁給這樣的人,日子過的肯定是極艱難的。
為了多換一點工分, 丈夫讓她去干男人的體力活, 回到家還要照顧他前妻留下的三子兩女,平時打罵不斷,兩次懷孕都被拳打腳踢打流產了,之前也生下來過一個女兒, 剛出生就被廖賴子放進茅坑裡淹死了, 原本青春俊秀的盧鵲, 在這幾年裡,迅速蒼老憔悴下來。
在廖家吃的苦,受的罪,娘家人不能為她出頭,因為盧家是人人喊打的大地主,剝削階級。廖賴子打罵她的時候,如果有鄰人看不過去,想來攔一把,他就理直氣壯的叫嚷,自己婆娘是喝著他們貧下中農的血長大的,現在就是來還債。這樣一來,大家也不好再說什麼了。
盧鵲日子過的絕望而麻木,懷了小花以後,她一直以為這個孩子也保不住了,沒想到竟然捱到了生產,她是自己把孩子生下來的,當時家裡只有十四歲的繼女幫她燒水遞剪子。
生下來發現是女兒,她求著繼女把孩子送出去,離開林坑公社,隨便扔在哪家的門口,總比留在這個家裡好。盧鵲不知道廖賴子這次會不會把女兒淹死,即使讓她活下來,留在這裡,一樣是生不如死,不如找一戶不知她根底的人家,興許能過上好日子也不一定。
盧鵲的繼女也是在廖賴子的拳腳下的長大的,她看著自己的親妹妹被賣掉,剛出生的異母妹妹被淹死,自己前景也是堪憂,心生同情之下,答應把小花抱出去,送到一個好人家。
她一個未成年的孩子,平時很少出門,哪裡知道往哪送,她想了半天,把孩子抱到了旁邊村子的親姨家,讓她姨幫忙把妹妹送出去。
